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行政执法报告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1-25 17:46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效果。现将我局2021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情况

2021年度,我局行政处罚案件立案800件,结案794件,罚没款188.23万元。

其中查处涉及食品类违法案件610件,占比76.8%;药品化妆品类违法案件71件, 占比8.9%;医疗器械类违法案件6件, 占比0.8%;企业登记类违法案件7件, 占比0.8%;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类违法案件2件, 占比0.2%;商标类违法案件14件,占比1.8%;广告类违法案件34件, 占比4.3%;特种设备类违法案件5件, 占比0.7%;产品质量及工业产品许可证类违法案件29件, 占比3.7%;价格违法案件13件,占比1.7%;计量类违法案件1件,占比0.1%;其他违法案件2件, 占比0.2%。

今年以来,794件结案案件中,投诉举报案源355件,占比44.7%;监督检查353件,占比44.4%;监督抽检43件,占比5.5%;交办转办40件,占比5%,其他3件,占比0.4%。

作出罚没款行政处罚案件167件,罚没款共计188.23万元。罚没款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案件105件,占比62.6%;罚没款金额在一万至五万的案件45件,占比27%;罚没款金额在五万至十万的案件17件,占比10.2%。

在执法工作中,我局一直注重各项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行政处罚工作严格保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及所遵循的法律法规依据准确无误。我局制定了各项行政执法制度,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法律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各办案科、所、队严格按照执法依据、处罚程序。在开展行政处罚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违法事实及对社会产生的危害影响,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同时保证违法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在具体行政处罚行为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科学合理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杜绝行政处罚处罚标准随意性。通过有效行政执法和适度的行政处罚措施,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在行政执法中严格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有62户经营者因为违法行为轻微,免予处罚。免罚清单实施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保护了企业,特别是初创期中小企业权益,激发了市场活力,优化了市场环境。

我局充分认识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要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证依法、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构成追诉案件及时移交,降低风险。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建立机制,规范双向移交流程,促进我局和公安部门,检察院等密切配合,今年以来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7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2件。

二、行政检查情况

    (一)完善食品安全制度机制。牵头制定《东丽区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82人次,检查各类学校食堂、为学校配餐单位和校园周边经营户991户次,立案23件,罚没款合计18.6万元。推动校外供餐单位9户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各类学校食堂已有188户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占比97%。开展保健食品、重大节假日、羊肉排查等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329人次,检查集贸市场348个次、生产经营单位4698户次。办理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514件,罚没款合计73.88万元。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抽检4957批次,截止目前不合格11批次,合格率99.8%。统筹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创建,针对初评的问题,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题培训,开展实地点位的强化检查工作。

(二)加强药械安全监管。以医疗机构周边、药店、居民区、集贸市场为重点,积极开展医用口罩质量、非法收售药品、儿童化妆品等专项检查,检查药械经营单位1120家次。完成药品抽样131批次、医疗器械抽样15批次、化妆品抽样37批次。对违规销售药品、非法收售药品等药械领域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4月8日,联合公安东丽分局成功捣毁一非法收售药品窝点,现场查获药品227种,货值金额19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力落实2021年区级民心工程,计划抽查30家维保单位,已完成37家电梯维保单位维保的79台电梯的抽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迎百年华诞 创平安天津”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共完成192家次企业的现场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94人次,涉及设备287台套,发现安全隐患11项,建立清单,均已完成整改,形成闭环。      

(四)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专项治理,突出抓好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用品、家用电器、服装、成品油等日用消费品产品质量监管,监督抽查产、商品266批次,办理质量案件32件,货值金额25万余元,罚没款17.02万元。

(五)加强市场合同和网络交易监管。开展“清风行动”,打击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利用行为,检查商品交易市场1392个次,检查商场、超市756个次,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户8783户次,检查餐饮企业6855户次,检查药店436个次,实现了“市场无非法交易、餐馆无非法食用”的工作目标。开展“网剑行动”,共监测网站、网店335个次,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68家次,办结网络违法案件5件。

    (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按照市级年度工作安排,制定《东丽区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实施步骤,落实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东丽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和推动年度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结合市级抽查事项清单好和本区实际,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增加临时抽查计划,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认真落实“小规模、常态化”监管。制定完成并公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181项,涵盖43个领域,其中结合本区实际增加了4个领域的抽查事项,所涉及的21个成员单位,均建立并完善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16个牵头部门分别建立并完善了43个检查对象名录库。共检查市场主体173户,检查事项1820项,其中未发现问题1563项,无此检查项96项,发现问题责令整改34项,无法取得联系127项,检查结果全部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

    三、行政许可情况

推进“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服务“五减四办”改革。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企业开办通过网上一窗受理,信息共享,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推行“一次性全告知”、“容缺受理承诺制”以及营业执照寄递服务,实现企业办事一次不用跑;各类市场主体变更、备案、注销登记以及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可通过互联网线上办理,高效便捷。

2021年截至目前,企业设立6184户,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设立企业6047户,企业开办网上申报率达97.78%;企业变更、备案9535户,通过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办理变更、备案登记7708户,网上申报率达80.84%。市场主体退出共计7380户,企业类市场主体退出共计2820户,通过注销一窗通退出的企业1118户。

四、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今年以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件45件,全部采取扣押方式,扣押财物存放于我局公务仓保管,实施强制全过程采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

开展罚没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我局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为重要时点,开展销毁侵权假冒商品工作,严格执行无害化销毁有关规定,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进行销毁,防止二次流通和二次污染。销毁物品包括食品、危化品等,共计8434件,价值17.39万元。

五、“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统筹部署,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规范基础信息和行政执法流程事前公开,利用政府网站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的事前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公示441件,在局官网公开行政处罚信息90份,食品抽检结果16期,食品许可30期,药品许可8期。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网全面准确及时主动调整、核对、公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信息400余项,及时公示执法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

    (二)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执法监督人员,法规科配置3名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其中1人具有法律执业资格,全局配置法制审核人员共10人,负责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工作。在基层所、队等执法部门配置32名法制员,负责本部门案件审核工作,进一步强化基层法制审核力量。加强案件审核工作,实行一般程序案件法制全面审核,坚持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全年开展两次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全局法制员及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对抽取的48卷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开展执法监督平台网上案卷检查,检查案卷100卷,组织开展了“示范优案”和典型差案评选。建立《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对列入清单的重大执法决定,法规科严格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上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

(三)完善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对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统一,制作执法文书参考格式,明确执法案卷标准,制定对应的执法案卷行政许可评查规范,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推行文书电子化和网上登记注册。推行音像记录,局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调解中心等执法部门设立办案室,配备录音录像设备。为执法人员配置音像记录设备对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鼓励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利用音像记录设备,对相关执法过程和执法场所进行音像记录。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 

六、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

(一)在执法硬件设备配置上仍需强化。随着“三项制度”推行,对执法办案硬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执法网络建设还需近一步加强。执法数据的录入还存在多头录入、录入效率差等问题。执法人员配备音像记录设备的比例还应增加。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数量庞大、涉及面广、责任重大是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负责我局食品监管工作的食品安全监管科和各监管所均存在着执法力量和执法任务不匹配的情况,严重制约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我局职能逐步增加,执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办案人员不能及时跟上发展的新需求,新加入执法队伍中的人员,缺乏办案实践的积累;相对年级较大的执法人员,对网络违法等新情况缺乏新的应对技能。

七、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措施

(一)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起主要领导参加的定期研究行政执法的分析例会制度,具体执法机构要建立周、月、季度定期研究行政执法的分析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的投入力度,保障一线执法经费。在人员、装备的软硬件方面确实保证。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按照培训方案的要求,做好组织推动。定期通报各部门人员参加法治培训台账及各部门组织法治培训台帐,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证管理工作。

(三)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平台监督职能。加强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抽取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检查等信息,按照规定时限响应平台预警,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执法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定期开展数据归集、数据质量等情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月进行通报;对各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事项达不到依法行政考核履职比例要求的进行督导,督促履职尽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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