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世纪百联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1-18 13:00

天津世纪百联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世纪百联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无加蔗糖豆浆粉(生产日期:2020-08-23、商标:永禾石碾+图形商标、标称生产者名称: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规格:500克/袋)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10袋涉事食品,向抽检单位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售出8袋一袋销售给上门顾客(已无法查清具体销售对象),一袋退给供货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且当事人不具有对所购买食品进行检测的能力,不可能知道涉事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行为。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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