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场监管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成效明显。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习重点内容,纳入《东丽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内容阐述、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权威读物,组织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今年我局累计组织开展学习6次。
(二)完善市场监管制度机制
1.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工作,对我局《东丽区关于加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东丽区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开展质量强区工作实施方案》两部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后,决定废止。
2.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了《东丽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文件、政府依法科学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今年以来,我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完成各类经济合同审查、文件审查、复议诉讼代理、重大案件审理、法律咨询等法律事务157件。
3.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部门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共增加6项、取消2项、修改职权名称6项、修改法定依据15项、拆分行政职权4项、合并行政职权1项。目前我局最终确定职责23项,行政职权447项。其中行政检查26项,行政处罚358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许可28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类别14项。
(三)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深化准入制度改革。高标准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分类改革,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难题。截至目前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审批改为备案599件、告知承诺事项23件、优化审批服务事项2706件。推进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聚焦高频次涉企许可经营事项,开展多部门联办,实现食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场景式审批。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效能,企业“照、章、税、社、金”多环节事项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办,全流程支持无纸化、零见面、无费用申报。外资企业设立实现商务备案与登记注册“一口办理”。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进一步做好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工作,实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网上办理各项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支持个人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本人在全国范围内的投资任职情况。今年以来,今年以来,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2550户,其中,新设企业5584户、个体工商户6966户。
2.加强信用监管。依托“市级平台”,组织辖区成员单位完善各部门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确保本部门监管对象应纳尽纳,加强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重点监管库建设,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各成员单位制定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及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并制定了本年度的联合检查事项清单,本年度共制定联合检查清单34项,22个成员单位共制定年度抽查计划141条,抽查项目208项。同时,制定了本条口内部的“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继续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为联合惩戒工作提供依据。截至目前,我局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340余家。在日常监管实行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开展分级分类监管。依托全市“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目前,平台已认领监管事项1017项,填报检查实施清单976项,完备度98.36%,监管行为覆盖监管事项数量369项。
3.加强安全监管,严守安全底线。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和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对食品生产企业、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重点业态持续开展检查,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11549户。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累计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494户次,校外供餐单位52户次。开展“利剑行动”、药品网络销售、不合理医疗检查、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检查。结合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强化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抽查, 对区内6家17台供热锅炉设备进行梳理,强化供热单位在供暖期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抓好2022年质量攻关活动开展,完成各种强检、非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加大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战略。8月4日我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入选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名单。建立供需对接信息库,持有价值高、运营性强的发明专利共计2836件,促成616件专利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实施,加速专利价值实现。17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得贷款8015万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老字号企业商标和驰名商标执法保护专项行动。
4.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监管。我局先后建立和完善了《东丽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东丽区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商会审办法》、《东丽区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东丽区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检查制度》、《东丽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制度》等五项制度,为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方案》,就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工作的指导、督导,强化抽查考核,有效的推进工作的实施。加强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制定了《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开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安排》,先后于“元旦+春节”“五.一”“6.18”“国庆+中秋”以及“双十一”等重大节日和消费集中等时节组织开展了重点针对民生领域商品经营中虚假宣传、仿冒混淆、违规促销等不正当竞争的专线执法行动。组织开展了对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和医药价格违法专项整治。今年共查办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5件,罚没款30.732万元。
5.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开展3.15系列活动,积极推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工作,发放《“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倡议书》3000份,全区已有670家商户承诺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大力推进ODR企业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今年以来新发展7家企业加入ODR机制,已累计达到15家,ODR企业在线处理投诉共计655件,和解成功率达80%。今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0460件,争议金额977.07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万元。党群网格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共受理各类工单4876件,其中限时督办工单350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立专班,制作张贴宣传条幅、海报,利用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推送打击养老诈骗举报电话及养老诈骗的各类常见形式,提高老年人的反诈意识。
6.加强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制定印发《2022年执法稽查工作要点》、《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聚焦全区民生领域,重点打击制售三无产品、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仿冒混淆等违法行为。组织辖区配餐企业召开责任约谈会4场,业务培训4场,办理校园食品安全相关案件25件。与区人民法院建立行政执法与民事诉讼沟通协调机制,完善我区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与区商务局建立健全6个领域11项行政执法职权沟通协调机制,与区农委,建立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完善种子侵权假冒、制售假劣农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线索通报和案件协办机制。2022年度,我局行政处罚案件立案878件,结案831件,没收违法所得15.24万元,罚款386.47万元。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约
1.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对5名新增执法人员展开公共法及专业法培训及考试,对184名已持证人员展开公共法培训及考试,参考率及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制定《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着装管理规定》,规范执法服装管理。持续推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工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1件。全面落实免罚清单关于制度,实施免予处罚案件61件。
2.落实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案卷网上检查,检查案卷100卷。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行政处罚案卷28卷。开展示范优案和典型差案评选,评选优秀案卷做示范,发现典型差案做警示,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
3.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我局收到行政复议案件7件。其中,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4件,还有1件尚在办理中。2022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诉讼一审案件7件,上诉案件3件。去年未办结结流转案件4件,其中包括一审案件1件,上诉案件3件。高院再审案件2件。16件案件中已审结12件。3件一审案件经历了一审及上诉环节,2件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决定,1件尚在上诉审理环节。1件一审案件被驳回起诉,1件一审案件被驳回诉讼请求,3件一审案件已提交材料,等待法院审理中。2件去年结转上诉案件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件去年结转上诉案件确认查封行为违法,责令采取补救措施。2件高院再审案件被驳回再审申请。收到听证案件4件,其中2件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1件经申请人申请终止听证,1件经听证后撤销原行政处罚告知行为。在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中,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率达100%。组织相关科室办案人员参与法院现场旁听6次,在学法的过程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五)深化推动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法治培训,夯实队伍素质。我局多措并举强化教育培训,确保业务学习和法律学习常态化。制定了《东丽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干部业务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启动业务知识大讲堂活动。截至目前,开办业务学习大讲堂21次,培训人数1700余人次。依托学习强国、天津干部在线等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5次,累计1100余人次参加。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度市场监管系统干部网络培训,培训人员190人次。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2022年东丽区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参考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充分利用以案释法、印发法制工作指导等载体,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拓宽工作视野,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局制发了《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及《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组织好“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4.26”国际知识产权日、安全用药月、“质量月”、“认证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大型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累计从微博发布、转发各类信息320条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24条次,官网发布各类信息50条次。加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展开宣传学习,开展了“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国家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举办了东丽区青少年知识产权创新大赛。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观念仍不够牢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不深、理解不透,理论联系实践不够紧密,法治意识观念有待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尚需提高。
(二)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局由多个部门整合成立,市场监管工作覆盖面广,涉及法律法规繁多,执法人员在一些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上还不够系统、不够全面,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执法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加强。
(三)法治宣传力度需要加强。市场监管涉及法律多,执法事项多,普法对象多,执法人员普法能力与工作需要有差距,经常性的普法宣教教育还不够到位,宣传形式仍不够丰富,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持党委会和理论中心组学习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以及中央和我市关于法治建设的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6次,组织制定《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法治文件6份,组织推进中央法治督察问题整改,补短板弱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整改责任,采取务实有力举措,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局法治建设水平。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各项工作。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协调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以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等为抓手,将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到位。
(二)着力推进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开展网上学法、执法主题培训,典型案例分享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公务员初任、任职法律知识培训,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完善法治能力考试测试,组织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年度考核述法。
(三)全面推进市场监管职责依法履职
全面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监管、社会化监管。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深入开展质量强区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助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市场监管治理,加强行政执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有力推进执法监督机制更加有效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有关规定。通过专项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和“示范优案”评选工作,发挥典型案例正反向激励作用。
(五)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宣传,强化精准普法、智慧普法、以案释法,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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