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1-19 11:34

 2023年,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抓引领聚力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等制度。2023年,党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内容阐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4次,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会议精神3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内容阐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4次,局长办公会开展会前学法5次。

    2.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普及,大力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场监管中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在局政务微信刊发信息147期,在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质量报、人民日报、学习强国、新华社客户端等各级主流媒体刊发新闻稿件55篇。

    (二)抓重点建体系,建立完善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机制

    1.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制度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健全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今年清理了7件规范性文件。建立落实公平竞争实施机制,先后建立和完善了《东丽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东丽区公平竞争审查会商会审制度》、《东丽区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东丽区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检查制度》、《东丽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制度》等五项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走深走实。

    2.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完成《东丽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重大决策,向社会公布并制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完成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复议诉讼代理等法律事务160件。

    (三)抓执法强监管,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向区委编办报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函,涉及调整63项职权,调整后我局共有职权456项。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严格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免罚轻微违法案件105件,免予行政强制12件。

    2.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聚焦高频次涉企许可经营事项,开展多部门联办,实现食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场景式审批,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效能,企业“照、章、税、社、金”多环节事项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办,全流程支持无纸化、零见面、无费用申报,持续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高标准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事项62件、改为备案886件,优化审批服务事项3702件。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4163户,同比增长12.85%,现有市场主体102833户,同比增长6.7%。

    3.全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实施。深入宣传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组织开展质量攻关活动,2023年推荐11家企业开展质量攻关,25个项目被评为优秀成果,区市场监管局获评质量攻关最佳组织奖。持续实施品牌发展战略,2022年度品牌指数测评中品牌得分获得全市第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持续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开展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及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工作,扎实做好提质强企三年行动。2022年度我区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为A级。

    4.强化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健全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与相关部门签署了《东丽区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犯罪行刑衔接工作备忘录》、《东丽区海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加大执法力度,查办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9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化解途径,发挥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调解知识产权侵权案件2起,探索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公开审理一起发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该案是天津市首例由区局主办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申报的《法护创新 打造知识产权“黄金甲”》项目获评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 

    5.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东丽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3家成员单位制定完成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涉及45个领域、159项抽查事项,共检查市场主体273户,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00人次,发现问题60户。各监管部门开展内部抽查过程中,检查市场主体3852户,发现问题230户,立案处罚1件,罚款金额11万元。开展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冒用身份信息管理工作。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6963户(未年报6650户),标记为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3629户(未年报3525户);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446户,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个体户95户;撤销冒用身份信息登记30户,完成处罚信用修复8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户。

6.坚决守住“四大安全”底线。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执法检查13次,完成食品抽样检测4615批次,查办食品案件593件,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连续2年获评为A级。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查处“两品一械”违法案件79件,联合公安机关捣毁非法收药窝点3个,完成102批次药品、42批次化妆品、2批次医疗器械国家及市级监督抽检任务,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被评为A级。持续推进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案件8件,罚没款36.5万元,完成31家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抽查工作。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检查,查办质量安全案件7件,质量监督抽查11类 269批次产品。

    7.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安全生产领域治理、放心消费在天津等专项执法行动、聚焦民生领域,重点打击制售三无产品、虚假广告、价格违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我区被评选为第二批天津市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2078件,按时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4.9万元,区党群网格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共受理各类工单3226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97件,罚没款605.1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件。      

    (四)抓监督严规范,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5件。认真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求,按照《裁量基准》确定的裁量因素,认定裁量阶次,做到过罚相当、公平公正综合裁量。

    2.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评查执法案卷101卷,参加市市场监管委案卷评查2卷、市知识产权局评查2卷,市药监局评查2卷。做好示范优案和典型差案评选,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运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归集的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实时监督。

    3.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9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1件。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次,出庭应诉率100%,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1次。

    4.落实多层面监督制约机制。满意办结政协提案1 件,主动公开文件13件,办结信息公开申请11件。

    (五)抓普法广宣传,着力营造市场监管法治氛围

    1.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发局《2023年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修订完善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年中按照上级部署安排,组织开展了“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工作。

    2.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内容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干部理论学习要点。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相关活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推动宪法实施。组织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开展市场监管主题宣传,组织好“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4.26”国际知识产权日、安全用药月、“质量月”、“认证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大型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全民法治观念。

3.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开展‘八五’普法”等内容纳入从严治党任务清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全局184名干部参加了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参考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组织开展两次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和一次国家工作人员考试。为夯实队伍素质,我局制定了《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干部业务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启动业务知识大讲堂活动。共开办业务知识大讲堂25期,培训2500余人次。

    4.推进创新普法方式。推进“智慧普法”,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局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局官网发布信息500余条。推进“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8件。推进“精准普法”,贯彻实施《天津市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推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

    5.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加法治征文、优秀法治新闻作品征集、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12315业务大比武比赛等活动,在12315业务大比武初赛比赛中,我局总成绩名列全市第一。推进市场监管普法工作项目化、品牌化。依托审协资源建成天津市首家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实训基地,5月被确定为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知识产权科普教育活动,举行《我也会发明天津版》图书赠书仪式、天津市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授牌仪式。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规则、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和每个环节,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局主要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全局干部专题讲授法治课。主持局党委会47次、局长办公会21次,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会议精神,研究审议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召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亲自协调、督办重点工作,推动圆满完成“一规划两纲要”中期督察、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存在的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理解不够深入透彻,理论联系实践不够紧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新问题、新情况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涉及业务领域多,监管执法任务重,一些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上还不够系统、不够全面,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全面依法履职能力仍需不断加强。

      (三)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开展法治宣传时运用传统方式的多,运用现代化方式的少,法治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切实强化“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理念,坚持守正创新,奋力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明晰目标任务、抓好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稳步开展。

(二)着力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开展网上学法、执法主题培训,典型案例分享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法治能力考试测试,组织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年度考核述法。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督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提高法治宣传工作水平。宣传贯彻《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在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全过程普法。积极打造“执法+普法+服务”模式,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监管、执法办案、行政许可和为民服务的全过程中,有效提高普法宣传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