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市场监管委的指导下,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治化市场监管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我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数量167人,因退休调离减少6人。法制审核人员共9人。
(二)行政执法案件情况。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78件,已办结案件909件,罚没款215.94万元。今年以来,案件办理总数、结案数较去年有所增长,罚没款合计有所下降。
(三)落实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制定《东丽区市场监管局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重点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制定《东丽区2024年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计划检查使用单位96家,生产单位5家,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及各市场监管所开展监督检查,现计划全部完成。制定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效能,明确执法分工。制定《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修订《东丽区市场监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今年“4.26”国际知识产权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吴挺,区长李春出席并讲话,并为东丽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揭牌签订了示范城市共建协议。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落实。
1.积极落实行刑衔接机制。积极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行政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机制,推动案件移送工作,涉嫌犯罪案件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今年全局移送公安、公安机关立案6件。组织召开行刑衔接会议4次,针对市场监管领域案件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案件会商,与会单位分别从各自职能在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方面、案件后期查办等具体问题通过会商研判,为案件办理明确了方向。
2.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大力推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深入实施。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加强处罚信息公示,做好本年度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指导,结合“业务知识大讲堂”工作,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案件公示工作培训,本着“谁办案,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同步做好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安中国平台以及集约化平台的行政执法案件公示工作,及时准确将应该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积极配发使用执法设备,加大推进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和执法办案中全过程记录,同时完善音像记录的使用和管理制度规范。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今年以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84件,同时凡重大执法决定均由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
3.落实免罚和不予强制措施制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今年依法对124起案件免予处罚,对22起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4.严格规范自由裁量制度。为保障依法、合理实施行政处罚裁量,严格做到“同案同罚”,我局认真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求,按照《裁量基准》确定的裁量因素,认定裁量阶次,做到过罚相当、公平公正综合裁量,避免简单、机械照搬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防止个案裁量失衡。
5.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标对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及整改台账,认真主动的从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乱罚款等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了“三项制度”落实、免罚及不予强制措施实施、执法办案程序、行政处罚裁量、投诉举报办理、行政强制实施及解除、权责清单履行等环节。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任务,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推行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和规范化登记、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制,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企业变更一件事、企业注销一件事、开办餐饮一件事和企业迁移一件事四项改革。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效能,企业开办事项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主体规模显著扩大,东丽区存续的市场主体达107249户。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诚信体系建设。制定《东丽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及计划,抽查事项及抽查计划公示率100%,开展检查覆盖率100%,检查结果回填率100%。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检查对象的干扰,减轻基层负担。协调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对95个抽查大类116个单部门抽查任务及46个抽查领域158个抽查事项联合检查完成全覆盖,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18人次,抽取检查对象2720户,回填公示2720户。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8017户(未年报7764户),标记为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7377户(未年报7280户);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592户,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个体户183户;撤销冒用身份信息登记61户。
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年深入开展猪肉市场执法检查,“梅菜扣肉”、“假驴肉”、西梅汁、“特供酒”清源打链等各类食品专项执法检查13次,完成食品抽样检测4628批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5993户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继续被纳入我区20项民心工程,抽检工作有序开展。与区教育局、区检察院联合开展“新萌守未 府检联动”专项行动,强化政府职能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协作联动,探索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
4.加强药械安全监管。持续强化“两品一械”日常监管,持续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对辖区从事网络销售业务的133家零售药店累开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900余家次、医疗机构400余家次。严格监管特殊药品,持续打击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会同区卫健等部门对辖区民营医疗机构开展联合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与公安、卫健、医保等部门联合检查20余次,查处非法行医案件8起,累计设立110家定点回收单位。
5.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安全监察与行政执法有机结合,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排查等专项治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本攻坚行动以来,核查设备558台,排查隐患58项,均已整改到位,形成闭环。与区城管委联合印发《东丽区关于推进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和燃气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和燃气压力容器的法定检验工作。与区应急局对军粮城附近21家企业开展了联合检查,形成了执法合力。
6.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检查获证危险化学品、危包生产企业21家次,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改装(维修)单位278家次,现场张贴电动自行车购车指南等宣传材料,要求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主体严格落实国家总局76号令要求。检查燃气具销售单位56家次,对8家销售单位存在的问题组织完成整改。检查防火玻璃、钢化玻璃、灭火器、彩钢板、防火门等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企业30家次,未发现违法行为。开展质量安全进社区、质量月集中宣传活动,重点讲解电动自行车、燃气具、消防产品、儿童用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知识,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收到良好效果。
7.强化市场价格监管。持续加大价格监管力度,检查菜市场、餐饮、酒店等经营主体1339户次,约谈市场主办方和经营者27家,发放提醒告诫函606份,规范明码标价62户次。联合区城管委组织27家供暖企业开展价格收费自查自纠,开展水电气暖企业检查47家次。深入开展殡葬、教育、医药等重点领域收费治理。
8.加强网络交易监管。以农贸市场安全为重点,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市场359个次,检查市场内经营户1752家,对发现的16个问题隐患立行立改,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履行安全责任。组织开展3·15系列活动,以强化示范引领为重点,为东丽万达广场、银河大酒店等8家第三批“放心消费示范企业”授牌。加强高考及中考考试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检查通讯器材店、文具用品店、校园周边商户228户次。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9.加强计量监管。引导餐饮行业3家,加油站/加气站27家,配镜行业36家,商店超市1家,菜市场27家,医疗机构3家进行诚信计量承诺公示。组织37家集贸市场主办方召开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宣贯会,现场共发放《关于规范电子计价秤外观标识明白纸》40余份,对1723台电子计价秤建立使用台账,完成检定1865台。
10.寓服务于监管,广告赋能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广告赋能产业,打造优良消费生态,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组织召开“广告赋能 助企惠农”、“广告+N”主题活动,搭建本地食品、农产品、服装、文旅等领域名优特色企业与优质广告传媒主体合作交流平台,17家企业和5家广告传媒公司深入洽谈合作,推动广告赋能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
11.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印发工作方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全区现行涉及市场主体和经济活动的文件、政策措施自查工作,梳理文件、政策措施4840件,对52件提出清理意见。组织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行动,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16件,罚没款1.8万元。组织召开“东丽区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及排查检查工作。
(三)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办法》和《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案件信息归集办法》有关规定,对归集行政执法信息在每个执法环节完成时限、公示及时性、录入信息的调整,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做好平台录入衔接工作。发布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执法数据情况通报4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评查行政处罚案卷80卷。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按照局工作安排,我局开展了“业务培训大讲堂”系列课程,由局各业务科室从各自条口摘取重点内容展开授课,开展各类业务学习培训25次。我局组织开展了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考试内容均从“共性学法清单”及“个性学法清单”中提取。组织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工作,积极参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网络培训班》学习活动。
三、存在问题
1.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仍需完善,电子证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度不高,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2.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法规学习的主动性不强,食品安全知识掌握不牢固,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不到位。
3.职业举报人投诉举报日渐增多。职业索赔举报逐渐呈现出团伙化、体系化、规模化的特征,职业索赔举报的逐年暴增,以及随之而来的复议诉讼、信息公开、信访控告,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到行政复议61件,在大量增加基层执法成本的同时,也干扰合法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为营商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新公司法》的学习和研究,保证《新公司法》实施后工作顺利开展。继续推进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提升企业开办智慧化水平,持续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推动力度,召开联席会议,继续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成员单位重视程度,加快转变监管理念,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3.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印发实施《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质量攻关活动,积极推动品牌建设,提升品牌效益,力争在市级评比中保持好的成绩。持续推进认证见证活动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消费品的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4.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两个责任”,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
5.持续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台账》。大力推行“行政执法精准培训”,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阶段和环节,向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持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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