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
规范政务公开信息服务管理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科室及直属机构:
近年来,微博客作为新兴网络应用发展迅猛,深刻改变着传统的舆论生成机制和传媒格局,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很多单位顺势而为,纷纷开办经过认证、实名注册的官方微博,一些机关工作人员也陆续开办个人微博,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但发展极不平衡,有的运行管理不规范,甚至因为发言不严谨给单位或个人造成不良影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机关工作人员微博信息服务管理,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天津发布”政务和公共服务微博门户建设及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务公开建设
各单位要把加强政务公开建设作为提高执政能力与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工作授权、激励和责任机制,努力把政务公开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使政务公开真正成为公开政务信息的重要窗口、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平台、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鼓励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注册微博账号,利用微博客了解社情民意,广泛询计问策、开展群众工作。鼓励干部职工注册微博账号,解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引导社会热点、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回应关切。
二、提高政务公开的传播能力
要遵循信息传播规律,主动设置我区市场监管议题,以群众信息需求为中心,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发挥政务公开在服务大局、引导舆论中的重要作用。要借助政务公开平台,定期公开政务信息,适时回应社会热点,及时通报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与应对举措。对市场监管中突发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或获得信息的第一时间,通过政务公开进行发布;对于事件持续发展、事态复杂等情况,可采取速报现象、缓报原因,速报事态、情报处置等方法,有序有度进行发布。要根据网络舆情走势,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扩大政务公开的影响力
要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政民互动格局。积极培育平台上的意见反馈,特别是对本单位十分关注的意见,使之成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推手”,并通过他们最大限度地扩大政务公开及其信息的影响力。要着力提高政务公开的关注度,把握好关注对象,鼓励各政务公开之间加强沟通协作、相互“关注”,并积极与新闻单位、区各委办局的官方微博及“东丽发布”微博等建立相互“关注”机制,尤其在应对突发事件、引导热点问题中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有效引导舆论走向,扩大信息覆盖范围。
四、规范政务公开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设立
建立局政务公开专人负责制,有完善的信息发布授权、内容审核等内部工作制度和流程。同时向市市场监管委和区信息化办备案。
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吴振玖副局长主管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高世华为全局政务公开直接领导,王成林同志负责微博、政务公开、网站的更新和维护等工作。
以所在部门名称、职务等信息进行实名认证的,应向办公室报告。各部门要在6月25日前将本单位机关工作人员涉及所在单位名称、职务等信息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的情况报局办公室。
五、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行为
各部门开设的政务公开,只发布与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有关的信息,不得发布时政类新闻信息。不论是发布信息还是转发信息或发表评论,都必须确保信息来源的权威性、观点立场的客观性、统计数据的一致性,不得发布不实信息或容易引发歧义的信息。机关工作人员发布微博信息要严格区别职务行为与非职务行为。各单位应把工作人员利用微博发布职务行业信息,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范围。机关工作人员开办个人微博出现所在单位、职务等信息或以所在单位名称、职务等信息进行实名认证的,一般不要对本单位以外的事件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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