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欧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区分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餐碟(加工日期:2020-08-25、数量:50个)进行抽样检验,于2020年9月17日出具检验报告(TFI-06030-2020),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0年9月2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或异议。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5MA051LW5B5C,经营场所:天津市河北区铁东路街宁宇家园9号楼/配3-403,成立日期:2016年12月08日,经营范围:餐饮管理、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1200050012552,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1月22日。
经查,该批次被抽检的餐碟是当天后厨员工将就餐使用后的餐碟先将残渣清理,后浸泡在水池中,再用“都旺”新配方柠檬餐具净(洗洁精)倒入水池中,一般比例是一池水倒入十多滴柠檬餐具净将水与柠檬餐具净进行混合,用洗洁布对餐盘进行清洗,最后再用清水进行清洗两遍后放入消毒柜中消毒两三个小时后再使用。该公司购进上述洗消剂(“都旺”新配方柠檬餐具净)时索要并留存了相关的票据。
当事人公司使用的餐碟,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14934-2016标准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建议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经当事人排查,原因在清洗环节,未能对用餐过后的餐碟清洗干净,承诺今后一定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严格履行洗消制度,避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四)公示网址:http://scjg.tj.gov.cn/tjshbqscjdglj/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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