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一、经营者:天津市泽旺食品配送中心(陈忠香)
(一)产品名称:“脆爆虎”牌比萨卷(2020/9/4),进行抽样检验,于2020年10月22日出具检验报告(No:No:MTSPTJ2004244),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摩天众创(天津)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位于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街道建昌道与外环线交口处(兴耀粮油食品批发市场兴耀公寓1号楼底商29-30号)的天津市泽旺食品配送中心(陈忠香)内经营的“脆爆虎”牌比萨卷(2020/9/4)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初步核查,该被抽检“脆爆虎”牌比萨卷(2020/9/4)为天津市泽旺食品配送中心(陈忠香)经营。2020年10月23日向天津市泽旺食品配送中心(陈忠香)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经查,当事人店内经营的“脆爆虎”牌比萨卷(2020/9/4),天津市家财食品商行处购进的,,一共购进1箱,每箱80袋。进货价格是70元/箱,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格是1元/袋,共计销售金额80元,获利10元。在购进时均索要了相关的票据,也索要了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的合格证明文件。
天津市泽旺食品配送中心(陈忠香)内经营的“脆爆虎”牌比萨卷(2020/9/4)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符合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的构成要件。
(三)天津市泽旺食品配送中心(陈忠香)内经营的“脆爆虎”牌比萨卷(2020/9/4)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但当事人在购进过程中,履行索证索票义务,能够如实说明来源,且对食品不合格的情况并不知情,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四)公示网址:http://zw.tjhbq.gov.cn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或88908890热线电话投诉。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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