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经营者:天津市河北区赵占喜麻辣烫店(赵占喜)
(一)产品名称:餐碗、汤勺、白色小料碗、橙色小料碗,进行抽样检验,于2020年11月30日出具检验报告(No:TJF20-011051-20、TJF20-011051-21、TJF20-011051-22、TJF20-011051-23),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对位于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街道五号路16号增6号-2的天津市河北区赵占喜麻辣烫店(赵占喜)内使用的餐碗、汤勺、白色小料碗、橙色小料碗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初步核查,该被抽检餐碟为天津市河北区赵占喜麻辣烫店(赵占喜)自行清洗。2020年12月3日向天津市河北区赵占喜麻辣烫店(赵占喜)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店内使用的餐碗、汤勺、白色小料碗、橙色小料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符合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的构成要件。
当事人店内使用的餐碗、汤勺、白色小料碗、橙色小料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已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店内使用的餐碗、汤勺、白色小料碗、橙色小料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店内未按照要求进行清洗,我局已于2020年11月2日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公示网址:http://zw.tjhbq.gov.cn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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