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河北区乔记小馆餐饮饭店(乔泰):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餐具(加工日期:2021-11-23)进行抽样检验,于2021年12月3日出具检验报告,其中对小餐碗的检验报告(NO:TFI-17509-202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对大餐碗、餐碟的检验报告(NO:TFI-17510-2021 、NO:TFI-17511-202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样单号:DC21120105001848799、DC21120105001848800、DC21120105001848801。
(二)当事人被抽检的该批次小餐碗、大餐碗、餐碟(加工日期:2021-11-23)是当天后厨洗碗工将就餐使用后的小餐碗、大餐碗、餐碟先将残渣清理,然后将小餐碗、大餐碗、餐碟放入消毒池,用洗洁精倒入水池中进行混合,用洗碗布对餐具进行清洗,洗完后再放入冲洗池用自来水进行最后一遍清洗,清洗后再放入消毒柜进行消毒,一般餐具消毒七分钟后再提供给客人使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当事人排查,该餐具、饮具经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清洗不彻底及消毒时间短造成,并承诺今后一定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避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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