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2025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统一安排,我单位定于1月7日(周二)至1月9日(周四)下午6点对报考我单位职位且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方式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审核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可登录本人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签字)。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三)报考承诺书(附件1)。
(四)学历和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全部证书)。
(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陆学信网下载打印,备案表及验证报告应与取得的证书逐一对应并在查询有效期内)。
(六)取得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成绩单翻译件。
(七)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不能完全对应的,还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有关说明以及所学课程表。
(八)报考限定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于2025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还需提供本人所在院校开具的在学证明(应体现何年何月毕业);(2)纳入国家统招计划,于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3)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于2023年至2025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合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以及单位开具的证明;(4)2023年、2024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或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入伍,服役期满后继续学业,于2023年、2024年毕业的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国防部统一制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5)2023年至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九)报考限定天津籍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国防部统一制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十)报考我单位岗位的考生,目前正在职工作的还需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三、提交方式
(一)请考生将准备资格复审材料按照上述顺序逐一扫描成PDF文件并重新命名(如:1-报名登记表)。
(二)所有材料扫描完毕后,打包成1个压缩文件并命名为“报考职位+姓名+报名序号+手机号码”(如:市场监管一+张三+000123+15600000001)。
(三)考生须将准备好的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hbqscjgj01@tj.gov.cn,邮件标题与压缩文件命名须保持一致。
四、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尽快准备并提交资格复审材料,避免出现提交材料超出规定期限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情况。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资格,请务必于1月8日(周三)中午12点前,将放弃声明(附件2)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bqscjgj01@tj.gov.cn,邮件标题命名为“报考职位+姓名+报名序号+手机号码+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后,将同时失去调剂资格。
(三)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考生提交材料有误或者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1.报考承诺书
2.放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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