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某经营添加西地那非的食品案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线索,对辖区一家商贸中心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售的食品涉嫌违法。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销售有名称为“金枪不倒”“四鞭双参蛹虫草片”“EXTRA-X 男士劲能精华素”的三种产品。经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检验,上述三种产品均检测出西地那非成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且涉嫌犯罪,河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药物及其衍生物,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部分不法商家将其掺入酒类、压片糖果、咖啡等食品中,以“功能性食品”名义宣传具有“抗疲劳”“补肾壮阳”等功效,长期食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紧密协作,形成强大执法合力,进一步提升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效能。
二、河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平台外卖服务案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线索,对某餐饮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有营业执照、食品摊贩备案证明,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通过手机查询未在美团网络平台上发现该商户。为进一步确定当事人在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曾在美团从事外卖服务及货值金额,向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协助调查函,经协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称当事人于美团外卖上首次售卖的时间为2023-10-24,末次售卖时间2024-10-21,期间共计销量585单,单总金额6020.54元。该餐饮店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困难,且当事人患有疾病,在这种情况下,务必联系实际,用好自由裁量。处罚决定既要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同时也要让当事人有信心继续合法合规地继续经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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