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二)依法组织区域内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三)负责组织实施和(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质量立区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管规划、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依法组织区域内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上级机关下放和委托事项。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三)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四)负责区反垄断执法。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处理价格举报、投诉。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并实施监督。(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河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本区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和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特殊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处置违反食品、特殊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食盐生产及经营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并组织实施。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区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认证认可等监督管理工作。(十三)负责组织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区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对外合作交流和信息发布工作。(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十五)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和本市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强化本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区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十六)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十七)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十八)负责市场监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十)职能转变。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国内提高本区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5.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1.与公安河北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河北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2.与区卫生健康委在食品、药品安全监测方面的职责分工。(1)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对发现可能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管局,并报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2)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21个职能科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天津市河北区计量检定所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7,597,701.85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92,139.22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的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848,839.93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1,716元、其他收入11,763.21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73,843,20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836,885.66元、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349,671.55元。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2,922,319.14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340,612.8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848,839.93元,占99.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1,716元,占0.1%;其他收入11,763.21元,占0%。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4,029,766.41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340,161.1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2,857,131.73元,占98.6%;项目支出1,110,918.68元,占1.3%;经营支出61,716元,占0.1%。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5,874,321.25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22,879.11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848,839.93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25,481.32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73,646,951.5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836,885.66元、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349,671.55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3,833,508.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07,547.94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33,508.7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73,646,951.55元,占87.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836,885.66元,占8.2%;
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349,671.55元,占4%。
(三)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310,109元,支出决算为83,833,508.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对外联络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1,72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0,549,889元,支出决算为69,735,151.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包含下属二级单位,预算中二级单位独立核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623,984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96,579元,支出决算为2,915,081.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社险基数的调整。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560,000元,支出决算为996,718.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286,670元,支出决算为296,103.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8,251元,支出决算为31,16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包含下属二级单位,预算中二级单位独立核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75,187元,支出决算为4,334,31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社险基数的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87,595元,支出决算为2,175,307.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社险基数的调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26,046元,支出决算为2,597,087.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社险基数的调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6,422元,支出决算为160,5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社险基数的调整。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38,295元,支出决算为510,564.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社险基数的调整。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4,011元,支出决算为81,434.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社险基数的调整。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82,836,790.08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939,178.6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77,693,679.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5,143,110.4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二)支出结构情况
不涉及此项内容。
(三)具体情况
不涉及此项内容。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二)支出结构情况
不涉及此项内容。
(三)具体情况
不涉及此项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7,655.39元,支出决算107,655.39元(去年同期431,233.52元),支出决算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3,578.13元,下降75%。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未执行完的“三公”经费预算在年末核减。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各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去年同期0元),支出决算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因本年及去年同期均未使用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费,故本年支出决算与本年预算、上年支出决算均持平为0。
2024年本部门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7,655.39元,支出决算107,655.39元(去年同期431,233.52元),支出决算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3,578.13元,下降75%。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未执行完的“三公”经费预算在年末核减。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各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7,655.39元,支出决算107,655.39元(去年同期431,233.52元),支出决算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3,578.13元,下降75%。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未执行完的“三公”经费预算在年末核减。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各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去年同期0元),支出决算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因本年及去年同期均未使用财政拨款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本年支出决算与本年预算、上年支出决算均持平为0。
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去年同期0元),支出决算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因本年及去年同期均未使用财政拨款列支公务接待费,故本年支出决算与本年预算、上年支出决算均持平为0。
2024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0元,决算数5,130,472.88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130,472.88元;比2023年减少1,676,443.74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95,60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74,087.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64,131.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64,131.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灭失车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没有项目支出,无需开展绩效自评。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无需开展部门评价。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4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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