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依法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上级机关下放和委托事项。
3、依法规范和维护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4、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商品和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置产品质量投诉举报,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消费教育引导,推动经营者自律。
5、依法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合同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商标和名牌产品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印制和使用。
6、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分类管理,收集、整理和报送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发展政策规定和质量考核奖励工作;负责编制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依法监督管理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防伪产品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汽车“三包”、召回等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工作。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品、商品风险排查、监控及警示工作,依法查处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缺陷和问题产品的召回。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负责管理企业标准的备案和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审验工作;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开展标准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0、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监督管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依法负责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的监督管理,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依法负责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1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各类认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认证认可风险分析与预警工作;负责实验室、食品检验机构和机动车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2、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健全和完善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地方政府参与对特种设备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1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和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反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违规行为。
1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实施食品、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和检验检测,组织市场监管所开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
1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督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16、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评价性和监督性抽样检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1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场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1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粮食(含食用油)、食盐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0、承办市市场监管委和所在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部门内设21个职能科室,1个执法支队,11个市场监管所;下辖0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4,196,550.91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7,606.81元,增长0.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5,534,939.80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8,263,575.9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515,390.85元,占99.97%;其他收入19,548.95元,占0.03%;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449,010.42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2,384,728.9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5,147,410.32元,占96.59%;项目支出2,301,600.10元,占3.41%;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1,520,974.45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8,489.83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6,489,439.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8%,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845,590.09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489,439.6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674,911.81元,占88.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3,902.39元,占7.92%;卫生健康支出2,550,625.40元,占3.84%;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363,344.00元,支出决算为66,489,439.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1,405,844.00元,支出决算为54,829,909.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315,808.00元,支出决算为253,8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48,524.00元,支出决算为1,758,402.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减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826,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创城工作项目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6,305.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上年结转结余支出课题调研项目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81,347.00元,支出决算为109,9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列支退休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911.00元,支出决算为3,9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该项支出与年初预算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31,171.00元,支出决算为3,433,785.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65,587.00元,支出决算为1,716,281.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01,537.00元,支出决算为2,063,410.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5,794.00元,支出决算为74,565.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38,681.00元,支出决算为412,649.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64,402,839.50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8,254,220.9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60,100,945.8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301,893.6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75,000.00元,支出决算248,182.52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326,817.48元,完成预算的43.16%;较上年增加97,550.77元,增长64.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率较高,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经费。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75,000.00元,支出决算248,182.52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26,817.48元,完成预算的43.16%;较上年增加97,550.77元,增长64.76%。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75,000.00元,支出决算248,182.52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26,817.48元,完成预算的43.16%;较上年增加97,550.77元,增长64.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率较高,运行维护费增加。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经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4,301,893.63元,比2021年增加4,000,120.55元,增长1,325.54%。主要原因是:部分以前年度支出本年度支付等。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58,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04,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58,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58,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已对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53,895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 2022 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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