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9-15 15:34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9112000010375258X6

0

周青

津市场监管北新罚〔 2018 〕13 号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违反了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1740元;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08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