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齐和商贸有限公司涉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双肩包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2-25 17:15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齐和商贸有限公司涉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双肩包案

天津齐和商贸有限公司

91120110086572164N

王晓芳

津市场监管北质罚〔2019〕5号

当事人销售的乐途迷你双肩包经抽样检验后,所检项目震荡冲击性能不符合QB/T 1333-2010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No:2018-天津市场抽检-学生书包08)于2018年11月15日送达,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 在复检期内未提出申请。上述行为满足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396元,违法所得44元。

 

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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