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文圣宏昌商贸有限公司涉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学生书包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2-25 17:39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文圣宏昌商贸有限公司涉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学生书包案

天津文圣宏昌商贸有限公司

9112011309345369XK


查晓萍

津市场监管北质罚〔2019〕4号

当事人销售的城市骆驼背包、30升背包共两批次学生书包进行抽样。两批次学生包所检项目震荡冲击性能均不符合QB/T 1333-2010标准,经检验判定两批次学生书包本次抽检质量不合格。检验报告No:2018-天津市场抽检-学生书包10、No:2018-天津市场抽检-学生书包09两份报告于2018年11月15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在复检期内未提出申请。上述行为满足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1008元,违法所得50元。

 

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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