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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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铁签子九毛小串餐饮服务店(冯静)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天津市河北区铁签子九毛小串餐饮服务店(冯静) |
92120105MA06F6AA6L |
冯静 |
津市监北江罚〔2019〕 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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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月11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JY21200050060672,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当事人从2019年2月开始,在“美团”外卖平台注册“津门铁签子九毛小串”店铺,开始制作“老醋花生”、“芥末三丝”、“黄瓜拉皮”等冷食类食品在网上销售。从该美团外卖平台店铺页面截图显示,当月销售:1.招牌麻酱黄瓜,销售12份,价格为每份14元;2.黄瓜拉皮,销售2份,价格为每份14元;3.拌豆腐丝,销售3份,价格为每份14元;4.芥末三丝,销售2份,价格为每份14元;5.皮蛋豆腐,销售1份,价格为每份14元;6.小葱豆腐,销售2份,价格为每份12元;7.老虎菜,销售2份,价格为每份14元;8.温拌羊肾,销售2份,价格为每份48元;9.水爆肚,销售1份,价格为每份50元;10芥味蟹柳,销售1份,价格为每份35元。以上交易金额总计513元。因此认定当事人存在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行为。本案违法所得即货值金额为5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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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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