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药集团津一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堂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2-30 09:33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医药集团津一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堂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天津医药集团津一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堂药店

92120105700545191H

皮卫红

津市监北新当罚〔2019〕7号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警告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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