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乐都百货超市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保持食品贮存场所环境整洁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3-06 11:18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乐都百货超市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保持食品贮存场所环境整洁

天津市乐都百货超市

92120105MA05TNDN3Y

陈海标

津市监北新罚〔2020〕2

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保持食品贮存场所环境整洁

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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