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金钟快鱼服饰店(王兰)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4-23 16:44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天津市金钟快鱼服饰店(王兰)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天津市金钟快鱼服饰店

92120105MA05UX339F

王兰

津市场监管北质罚〔2020〕1号

当事人销售的男休闲卫衣(检样1件,备样1件),经天津市纺织纤维检验所抽样检验,耐光、汗复合色牢度不符合FZ/T 73020-2012标准规定,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编号:19-024538)已于2020年1月6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在复检期内未提出申请。上述行为满足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663元,违法所得2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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