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李显军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李显军 | - | 李显军 | 津市监北王罚〔2020〕7号 | 当事人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15年10月1日开始经营食品(早点),经营至2015年11月4日后停止营业,经营额2032.2元,违法所得2032.2元。当事人在接受调查后,积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17年1月26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 罚款1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2032.2元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主动履行; 15日 |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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