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顺连发饭店(张高成)经营生物毒素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来源: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1-27 14:45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河北区顺连发饭店(张高成)经营生物毒素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天津市河北区顺连发饭店(张高成)

92120105MA06PF8N9X


张高成

津市监北稽罚〔2020〕2-34

经营生物毒素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罚款5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主动履行;分期缴纳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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