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 911201167274978049 | - | 陈海波 | 津市监北光罚〔2021〕70号 | 当事人于2021年2月1日,利用本单位房屋开始经营职工食堂,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021年3月10日当事人食堂停业。本案货值金额3600元,因当事人未收取职工餐费,所以没有违法所得。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主动履行; 15日 |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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