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结果通知书》(NO:DC22120102115531883),涉及河东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河东区黄焖小吃店提供的餐具(餐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餐具(餐盘)(抽样单编号: DC22120102115531883),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C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2022年11月7日,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对当事人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的餐具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第一款“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责令其停止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如下:警告。
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如下:警告。于2022年12月20日对当事人送达了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东王处罚〔2022〕916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店内工作人员操作环境存在疏漏,对餐具(餐盘)清洗不彻底,导致餐具(餐盘)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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