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注销天津市璐青双凤小吃部等3户经营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通告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2-19 14:57


津市场监管东〔2017〕14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99号)“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以及《行政许可法》第70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37条、《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41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天津市璐青双凤小吃部等3户经营者餐饮服务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各有关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附件: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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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序号

许可证编号

经营者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经营场所

有效期截止日期

注销原因

1

津餐证字【2009】第120102C01058号

天津市璐青双凤小吃部

王炳明

天津市河东区华昌大街华馨公寓24-1-101

2016-06-05

许可证过期

2

津餐证字2011120102000126

天津华北医院

胡琼

河东区新开路373号

2017-06-07

许可证过期

3

津餐证字2012120102000055

天津市万盛德世纪火锅店

黑红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6号

2015-05-28

许可证过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