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金田国康(天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山门店等4户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1-11 11: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37条、《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40条的有关规定,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故我局决定对金田国康(天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山门店等4户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