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市场监管发〔2021〕7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37条、《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40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食品经营者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且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我局决定对天津究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2户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2021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者名称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经营场所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JY21200020000790 | 天津究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王新欣 | 天津市河东区天山路非尚购物广场小吃街004号 | 2021.3.29 | 食品经营者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且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
2 | JY11200020002429 | 天津市众淼源商贸有限公司 | 杨洪俊 | 天津市河东区松风西里1-1-301-304 | 2021.4.14 | 食品经营者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且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
2021 年 7 月 1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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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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