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外卖商家营销规范防止餐饮浪费工作期间,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印发的《关于继续抓好外卖商家营销规范防止餐饮浪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强化执法案件查办。
河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17日,到位于天津市河东区东新街道松风西里盘山道与燕山路交口的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处未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标识。经调查,当事人未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标识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责令其立即张贴或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标识,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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