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天津市河东区兰洁维食品便利店等35户经营者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39条、《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43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天津市河东区兰洁维食品便利店等35户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各有关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附件: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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