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70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39条、《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43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天津市河东区俏哥谷小二快餐店等3户经营者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各有关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附件: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者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场所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JY21200020105891 |
天津市河东区俏哥谷小二快餐店 |
刘辉斌 |
天津市河东区春华街道城市之星大厦209 |
2024-12-05 |
过期未注销 |
2 |
JY11200020107022 |
共创赢天下(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张稀栋 |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605、1606 |
2024-12-18 |
过期未注销 |
3 |
JY21200020107400 |
天津市河东区陈晓磊快餐店 |
陈晓磊 |
天津市河东区春华街道华兴道6号部分底商 |
2024-12-23 |
过期未注销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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