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大勺快餐连锁(天津)店(有限合伙)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70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39条、《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43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大勺快餐连锁(天津)店(有限合伙)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各有关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附件: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2025 年10 月 16日
附件: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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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者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场所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注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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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Y21200020128836 |
大勺快餐连锁(天津)店(有限合伙) |
赵娜 |
天津市河东区太阳城喜悦广场2-8-103 |
2025年10月14日 |
食品经营许可证届满未申请延续,且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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