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审查申请主体符合法定条件,准予许可。
特此公告。
附件: 1. 2024年第4期《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
2024年3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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