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原遴选河东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服务支撑机构因结构调整不便承担建设服务项目,为保证河东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组织开展河东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服务支撑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设具有物理空间载体的河东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依托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创造、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河东区产业发展。围绕河东区域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实施专利导航,构建聚焦产业、汇聚资源、协同发展的专业化运营服务平台(中心),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营、服务全链条。
2.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鼓励、引导专利权人采用或参照“开放许可”方式,发布开放许可专利信息,明确专利转让费用或许可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条件,提高专利转化效率。鼓励、引导创新主体通过“开放许可”方式先试试后买,引进专利技术。
3.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支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专精特新”专场对接活动,实现优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全覆盖。推动企业开展专利保险工作。
4.推进专利产品备案工作。不断完善专利产品备案的引导政策和支持措施,加大对企业专利产品备案的工作指导与政策宣传,鼓励企业做好专利产品备案工作。推动专利产品备案工作与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优势示范企业培育、专利奖评选等工作协同推进。
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全面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完善河东区专利行政保护体系建设,加强专利纠纷调解裁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全面提升河东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6.提升专利转化专业能力。开展创新方法(TRIZ)、知识产权师、技术经理人/经纪人等主题培训,加强专利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7.根据河东区特点开展特色工作。结合河东区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特点,开展知识产权特色工作。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特色分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等。
8.协助完成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依法在天津市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河东区注册的优先考虑。
2.申报单位应具有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基础。应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应具备产业聚集、专利许可、专利产品备案、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专利转移转化等相关工作经验。
3.申报单位经济效益良好,具有承担项目任务的人员、资金和场地等保障。申报单位可在河东区内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提供物理空间载体的优先考虑。
4.申报单位不属于国家和天津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失信主体或联合惩戒对象,近一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申报书、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一式叁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公章,提交至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306室(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138号,联系人:栾明,联系电话:24433981),电子版材料(应该包括全部申请材料的PDF格式或word格式版本)同时提交至邮箱:luanming@tj.gov.cn
六、遴选程序
按照单位申报、审核、公示的程序组织实施:
1.申报单位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纸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2.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聘请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为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支撑服务机构,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
3.对审议通过的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支撑服务机构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七、机构数量及资金安排
遴选服务支撑机构不超过1家,根据《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完善天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通知》,由市知识产权局确定支持资金,市知识产权局与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及服务支撑机构签订任务合同书,任务合同签订后,由市知识产权局向服务支撑机构拨付支持资金。
附件:1.河东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服务支撑机构申请书
2.工作方案提纲
河东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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