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2个派出机构,分别为:
(一)河东区大王庄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河东区大直沽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河东区中山门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河东区二号桥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河东区唐家口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河东区向阳楼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七)河东区春华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八)河东区东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九)河东区常州道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河东区鲁山道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一)河东区上杭路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二)河东区富民路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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