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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4-28 09:18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津市场监管东〔202052

 

 

关于印发2020年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

现将《2020年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构建科学高效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强化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工作,切实解决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全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主线,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为抓手,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辖区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安全。

二、职责分工

   (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属地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实施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实施任务

   (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本年度确定抽查比例为25%,计划抽取企业1家,为天津日之出酿造有限公司,抽查时间5月1日-11月30日,抽查事项根据《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随机确定,总检查项目共计25项。(见附件1《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企业2020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我区共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4家,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划分结果,风险等级为B级的1家,风险等级为C级的3家,按照对应的监管周期和频次进行监管,风险等级为B、C级的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一次。按照上述要求计划对全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检查,全年计划开展日常检查16次。

    四、检查事项

      (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根据《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企业2020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确定检查事项25项,包括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的检查。检查人员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将检查产生的信息及时录入“天津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系统”非计划模块。

   (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人员按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标签标识等九方面情况进行检查。每次日常检查按照“天津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系统”确定的部分项目进行检查,每两次日常监督检查原则上应当覆盖检查要点表全部项目。

    五、检查方式

   (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由食品生产安全检查人员库随机抽取2名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可以邀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和专家配合检查,但近期参加过企业审查的审查员在检查该企业时实行回避。检查人员进入企业现场后,应告知被检查企业如下事项: 我们是监督检查人员,现场出示执法证件。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请予配合。依照法律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单位)有权申请回避:①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②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③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履行告知程序后,按照确定的检查事项开展检查,综合研判确定检查结果为符合(未发现问题)、基本符合(小于8项(含)一般项存在问题)、不符合(大于8项一般项或1项(含)以上重点项存在问题)。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监督检查人员要求,在现场检查、询问和抽样检验等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被检查单位拒绝在检查结果记录表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结果记录表上注明原因,并可以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签字、盖章,或者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作为监督执法的依据。

   (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以网格化监管为基础,由属地市场监管所选派2名监管人员实施。监管人员应当当场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相关检查内容在实施检查前予以明确。实施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应当以现场检查方式为主,对一般项目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的方式。

     六、检查后处置

   (一)对检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书面责令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提出整改要求。被检查单位应当按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人员可以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

   (二)对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市场监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七、检查信息公示

   (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检查结果公示,一是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检查结果记录表;二是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三是在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报送检查结果公示信息采集表,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二)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公示,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确保年度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扎实开展风险等级A、B级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

  (二)严格标准,严格检查,严格整改,确保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严格执行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工作流程,严格实施现场检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追踪落实整改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防控风险,切实保障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