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食安委〔2021〕3号
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河东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标《天津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津食安委〔2021〕3号),结合河东区实际,制定了《河东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东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
2021年8月5日
附件:
河东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百年”目标的交汇期,是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期,厘清食品安全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布局重大项目,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已成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标《天津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结合河东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河东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四个最严”要求,落实河东区“六个坚定不移”,制定了《河东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突出重点、补齐短板,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一)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规范有序。一是实施信用承诺审批,施行“容缺受理”、“免于现场核查”、“先证后核”等审批政策,助推了企业快速发展,优化了营商环境,受益商户达400余户。二是打破“一户一办”审批模式,推出了“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要件、统一核查、统一办理”的团体化审批服务,先后为便利蜂、麦当劳、华润超市、苏宁小店等多家连锁企业提供便利服务,极大节约企业行政成本,深受好评。“十三五”期间,河东区发放8850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及2478份食品摊贩备案,食品生产经营各类主体共计11000余户。
(二)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成效显著。按照规定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实施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并根据风险程度高低开展不同频次的日常监督检查,实现了风险分级管理的信息化、自动化,解决了应巡未巡、应查未查等老大难问题。“十三五”期间,全区食品经营风险评级完成率年平均不低于97%,并按风险等级开展日常监督检查46000余次。
(三)食品安全抽检稳步推进。2018年至2020年食品抽检总量超过1.4万批次,年平均抽检合格率超过98%,抽检任务完成率达100%,公示率100%。总局本级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完成率和处置信息公开率均达100%,总局转移地方抽检核查处置任务完成率达100%,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在3个月内核查处置完成率达100%。
(四)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整治扎实有效。“十三五”期间开展了销售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六打击六规范”专项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联合行动、网络销售“裱花蛋糕”专项执法检查、餐饮企业质量提升行动、食品摊贩规范化治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及进口冷链食品风险排查等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行动。全区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率达到100%;99家学校食堂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通过“千里眼”平台实现对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监管;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建档率达到100%;54家在售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已全部完成平台注册。
(五)食品安全示范引领工作取得初步成果。“十三五”期间,全区共建成食品销售环节市级管理示范店5家、区级管理示范店42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家,完成嘉里汇和爱琴海食品安全远程监控示范街建设。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得到有效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达98%。全区21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建立快检室并达到规范化运行标准。2020年底,我区通过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级初评。
(六)严惩违法犯罪力度不断加强。“十三五”期间,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食品安全清理清查、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果,累计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1094件,罚没款545万元,侦破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4件,形成了商家自治、部门监管、人人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
(七)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积极鼓励媒体、社会公众、第三方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全区156个居委会聘用食品安全兼职协管员312名,充分发挥协管员监管“触角”作用,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开展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辖区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为70.62%,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良好。打造宣传平台,在“河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开设“食安河东”专栏,发布“创城”工作动态,更新频率达到每月2期。制定了《天津市河东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率100%。
“十三五”期间河东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一是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到位、餐饮服务操作过程不规范、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不及时。二是基层监管能力与监管形势不匹配。主要表现在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监管手段不足、执法尺度不一,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风险防范意识淡薄。三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顺畅。证据互认、证据转换、法律适用、涉案食品检验认定与处置等协作配合机制不完善。这些问题成为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短板,影响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十四五”期间,河东区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明确新时代食品安全工作的形势任务和目标要求。通过机构改革,将原来的相关职能进行了大整合,这些举措将有效降低工作中的部门协调成本,明确监管责任,提高行政效率。在互联网时代下,食品安全监管从“用腿跑、现场看”向“互联网+智慧监管”转型,从人海战术向智慧战术转变。
(二)面临的挑战。河东区食品安全水平与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期望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从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性建设来看,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需要依托现有资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和水平;二是从产业发展和行业整体情况看,我区食品产业规模偏小,规范化、集约化程度偏低。行业自律机制不健全,企业诚信守法观念和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从监管对象看,随着市场形态多样化、经营方式现代化、市场竞争激烈化,新旧风险隐患交织,食品领域违法行为隐蔽性、复杂性明显增强;四是从监管风险来看,食品安全问题言论多、传播快、辨识难,信息不对称,极易发酵扩散,容易引起公众恐慌,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食品安全风险愈来愈具有系统性和全局性特征,已关乎到基本民生问题、社会问题乃至政治问题,成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加快食品安全治理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进程,加快建成统一权威、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河东区“四个之区”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发展原则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监管为民、安全第一、改革创新、完善体系、从严监管、社会共治为发展原则,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抓改革、优服务,防风险、提效能,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建立与河东区发展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增强治理能力。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格局,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得到更加有效治理;食品安全状况、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满意度明显提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通过国家验收。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食品安全水平力争进入全市前列。
具体目标:
1.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预期达到8批次/千人;
2.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
3.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
4.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预期达到80%以上;
5.无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6.政策性库存粮食监测覆盖比例达到25%;
7.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8.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9.获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
10.大中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预期达到100%;
11.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80%以上;
12.基层所快速检测装备标准化配备率预期达到100%;
13.中小学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14.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预期达到100%;
15.监督执法、抽检监测、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公开率达到100%;
16.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17.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
18.“食安天津”指数平均值预期达到95分以上;
19.2025年底前预期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级验收;
20.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入场销售者建档完成率100%。
四、“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发展主要任务
(一)坚持“四个最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
1.落实“党政同责”。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河东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要求,区委、区政府和各相关单位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定期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严格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调研或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协调各方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执法办案、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将食品安全作为全会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要内容。
2.明确监管事权。强化区、街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强化综合治理、协调指导、考核问责、应急管理等职能作用,推动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同级食安办主任。依据《河东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清单》,各部门、各街道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申请市级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区级监管部门配合。区级监管部门主要承担辖区内直接面向市场主体、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和执法事项。
3.严格执行法规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积极参与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配套检验方法标准。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鼓励企业制定并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制定配套的操作规程。鼓励行业协会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
4.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按照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在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专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覆盖率达到100%。严格执行冷链配送系统全过程温控标准和规范,落实食品运输在途监管责任。加大对经营环节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过期食品、不按条件储存三类顽疾问题的检查力度。指导餐饮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等制度规定。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我区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推动粮食承储库化验室建设,配齐配全设施设备,提升检验检测能力。配合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推动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型升级。
5.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严惩重处违法企业及其有关责任人,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案件移送、证据转换、法律适用等机制,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完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加大对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依法落实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综合运用企业年报和信用分级分类信息,建立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人员的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6.强化督查评议考核。强化对各部门、各街道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加强对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的跟踪督办。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纳入巡察范围。将跟踪督办、履职检查、评议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使用和调整的重要参考。落实“最严肃的问责”,依照监管职责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对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不力,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坚持多措并举,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1.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保障区、街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办公用房、执法车辆、设施配备达到相应标准。加强街道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重点强化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协管力量,按照常住人口每万人不少于1人的比例成立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由区政府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筹使用。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检查队伍建设,提升监管人员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能力。充实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配备专业装备,提高侦查水平。支持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监管,提高问题发现率,提升监管效能。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购销台账记录、产品追溯等制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要依法设立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培训考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的,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开展风险控制,并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要达到10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其产品追溯负责,要充分运用二维码信息溯源等技术,依法建立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鼓励企业实施食用农产品电子追溯。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功能。
3.提升抽检监测能力。规范集中交易市场快检室建设,充分利用快速检测方法筛查潜在风险隐患。加强基层所快速检验室建设,“十四五”末期快速检测装备配置率达到100%。加强疾控中心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提升实验室食源性致病菌检测能力。按计划组织实施抽检工作,加强数据报送和结果运用。推动抽检样品区域、品种、业态全覆盖。完善抽检监测信息通报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
4.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区、街两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
加强舆情监测,完善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1.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落实学校(幼儿园)、配餐企业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对学校食堂、配餐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实施一校一档、一企一档管理,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积极完善学校食堂和配餐企业“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
3.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保健食品经营者和直销企业开展全面清查,重点检查非法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保健理念,增强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
4.持续推动示范城市创建引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造餐饮服务示范街、放心肉菜超市,引领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推进食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支持大型食品企业落户河东,扶持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引导食品企业加强与电商平台融合,发展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经营模式,延伸食品产业链条。鼓励食品经营者加快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形成加工、存储、批发、运送一体化冷链物流模式。
(四)坚持社会共治,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1.强化普法和宣传教育。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到“十四五”末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达到90学时以上。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五进”等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强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力度,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提倡“减盐、减油、减糖”。鼓励主流媒体开办食品安全栏目,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2.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实现“机器助人”、“机器换人”。
3.鼓励社会监督。依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和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投诉举报办结率和满意度。鼓励新闻媒体客观真实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严密组织,落实责任。区委、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四个最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载体、以保障民众的食品安全为底线、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职责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各项目标。
(二)齐抓共管,精心安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健全规划的实施保障机制,努力破解规划实施中的各类难题。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衔接,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划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三)加强督查,稳步推进。将落实本规划中主要任务情况作为对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落实日常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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