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
求《河东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进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完善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河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河东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团体和个人可在2023年11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信函邮寄: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27号河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收,联系电话:24123869。请在信封上注明“《河东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hdqscjgjsdk@tj.gov.cn
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联系方式。
附件:河东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