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4
一、主要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7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9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9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9
四、《支出决算表》 9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9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 9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9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9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 1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1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4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5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6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6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6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
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依法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上级机关下放和委托事项。
3、依法规范和维护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4、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商品和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置产品质量投诉举报,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消费教育引导,推动经营者自律。
5、依法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合同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商标和名牌产品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印制和使用。
6、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分类管理,收集、整理和报送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发展政策规定和质量考核奖励工作;负责编制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依法监督管理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防伪产品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汽车“三包”、召回等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工作。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品、商品风险排查、监控及警示工作,依法查处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缺陷和问题产品的召回。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负责管理企业标准的备案和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审验工作;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开展标准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0、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监督管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依法负责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的监督管理,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依法负责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1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各类认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认证认可风险分析与预警工作;负责实验室、食品检验机构和机动车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12、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健全和完善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地方政府参与对特种设备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1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和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反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违规行为。
1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实施食品、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和检验检测,组织市场监管所开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
1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督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16、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评价性和监督性抽样检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1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场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1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粮食(含食用油)、食盐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0、承办市市场监管委和所在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内设20 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1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共计1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5,855,040.4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6,888,231.85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支出与2019年度相比有所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3,025,938.0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6,567,006.89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数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751,120.14元,占98.63%;其他收入1,274,817.93元,占1.37%。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0,849,773.9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507,941.79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年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5,094,347.51元,占82.66%;项目支出15,755,426.45元,占17.3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2,088,948.1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8,031,534.55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8,644,058.1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9,861,380.46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拨款人员与公用支出增加。
(二)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04,728.3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7,250,051.06元,其中:
“知识产权事务”549,200元,包括“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549,200.00元,主要用于:河东区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支出。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80,155,528.33元,包括“行政运行”62,968,192.63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的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市场秩序执法”28,400.00元,主要用于:打击传销经费。“食品安全监管”8,116,14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食品抽检支出。“事业运行”3,272,974.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编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5,769,821.70元,主要用于:抽检支出、证照印刷支出、补充公用支出、法律顾问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2,285.0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826,284.67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332,285.06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98,856.1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3,428.9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607,044.7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785,044.73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607,044.73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457,422.57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事业单位医疗”166,782.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982,840.16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74,180,496.4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6,253,764.16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1-5月由于机构改革原因计入其他资金支出,因此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比2019年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7,600,391.46元,其中“基本工资”12,136,531.27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6,517,399.4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奖金”6,234,128.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997,800.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28,133.42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133,428.9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42,322.38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93,277.46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4,629.57元,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18,078,171.00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44,570.00元,主要用于:值班费、未休假补贴等人员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6,981.19元,其中“离休费”129,007.04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费”663,483.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抚恤金”1,088,709.00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医疗费补助”14,782.15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药费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00.00元,主要用于:慰问困难退休干部 。
3、“商品和服务支出”4,657,273.77元,其中“办公费”393,122.7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印刷费”910.00元,主要用于:印刷支出。“咨询费”14,000.00元,主要用于:咨询费支出。“手续费”3,380.00元,主要用于:手续费支出。“水费”144,064.86元,主要用于:水费支出。“电费”368,345.84元,主要用于:电费支出。“邮电费”144,540.11元,主要用于:邮寄费、电话费、网络通讯费支出。“取暖费”457,347.20元,主要用于:单位供暖费支出。“差旅费”6,944.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维修(护)费”38,05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维修费支出。“培训费”2,52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培训费支出。“劳务费”3,6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劳务费支出。“工会经费”335,157.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会经费支出。“福利费”366,188.21元,主要用于:单位福利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953.85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178,35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补贴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00.00元,主要用于:广告费与检测费支出。
4、“资本性支出”15,85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85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94,953.85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46.15元,主要原因是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经费。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出国 0 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94,953.85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953.85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6.15元,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26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经费 。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4,673,123.77元,比2019年减少2,578,103.11元,降低35.55%。主要原因是: 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69,3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04,03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69,3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70,3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32%。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共有车辆2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检测车1辆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 14 个,涉及金额 16033845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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