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河东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4-17 19:06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津市场监管东〔201969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河东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

现将《2019年河东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4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河东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保证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科学合理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切实解决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全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频次

我区共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5家,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划分结果,风险等级为B级的1家,风险等级为C级的4家,按照对应的监管周期和频次进行监管,风险等级为B、C级的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一次。按照上述要求计划对全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检查,全年计划开展日常检查20次。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委抽查比例不低于5%要求。确定抽查比例为40%,开展随机抽查,全年计划抽查食品生产企业2

二、检查方式

(一)建立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人员库,由河东区食品安全监管科10名干部组成,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由我局随机选派两名以上监管人员实施,原则上每组监管人员需要包含专职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人员至少一名。监管人员应当当场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相关检查内容在实施检查前予以明确,每年对我区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覆盖全部项目。实施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应当以现场检查方式为主,对一般项目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的方式。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限期整改要求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 

(二)检查按照“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进行,同时,积极配合委食品生产处做好飞行检查相关工作。

三、检查信息公示

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四、责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治理。

(二)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督查有效。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4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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