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首要职责,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的目标,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完善机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切实加强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取得扎实成果。
一、“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回顾
(一)“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现状
“十三五”期间,河东区食品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取得的成绩
1.食品产业快速发展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区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4家、食品销售经营者4694家、餐饮服务经营者3508家,单位食堂289家;获得食品备案证的经营者2521家。
2.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1)夯实食品安全基础。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管理体系,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各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体系。2020年,我局印发了《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档案)》、《早餐车(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档案)》、《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档案)》、《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有利于食品经营者更好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完善监督管理新格局。严格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用农产品环节监管,以“百日行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等专项工作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持续推进市区两级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安全远程监控示范街建设工作。加强对食品摊贩进行备案管理。严格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对学校校园(含幼儿园)食品安全进行治理。严格清真食品监管,建立河东区清真食品检查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单位食堂的监管,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在规定期限内的办结率100%,制定了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了商家自治、部门监管、人人参与、监督共建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
3.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1)严惩违法犯罪成效显著。对涉嫌食品犯罪的依法从严惩处,累计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240件,罚没款248.01万元。
(2)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主体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截至2019年底,食品经营许可环节A级7137户、B级36户、C级32户、D级644户,食品生产环节B级1户、C级4户(天津金森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3月20日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对风险等级高的加大检查频次。从2020年开始,将固定食品制售摊贩纳入天津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巡更)系统,加强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检查。以“创卫”“创城”工作为切入点,加大对食品“三小”行业专项治理,基本消除无证照经营行为。全区餐饮服务提供者实现100%“明厨亮灶”全覆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部纳入培训,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考试及格率达98%。目前,河东区区级食品安全示范店50家,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4家,加大示范引领力度。
(3)食品安全水平总体稳定向好。持续加大抽检快检力度,完成食品、保健食品国家监督抽检、市级抽检和区级抽检工作,并按时完成抽检录入。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完成率达100%,且全部公示。总局本级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完成率和处置信息公开率均达100%,总局转移支付地方抽检核查处置任务完成率达100%,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在3个月内核查处置完成率达100%。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室规范化建设,在全区推行统一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管理水平信息公示栏(牌),在辖区21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建立快检室并达到规范化运行标准。
4.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加快形成
按照河东区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在全区推动开展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条途径、面向贴近社会公众,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宣传、普及科普知识活动。充分发挥台、报、新媒体全平台宣传作用,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加大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关注学校、老年人群体等重点人群,形成人人参与、社会共建的良好氛围。
(三)“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1.有些行业食品安全监管中仍有薄弱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精细化程度不高。市场主体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到位,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法律制度还有差距。养老机构食堂、民办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一些行业仍存在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点,尚未达到“创城”标准要求。
2.“三小”治理仍是短板。小餐饮、小食品店、小摊贩问题仍然是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结合推进“创卫”工作,开展了“三小”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反弹回潮现象也比较突出。
二、“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明确新时代食品安全工作的形势目标和任务要求。
1.降低了监管部门间的协调成本。通过机构改革,将原来的相关职能进行了大整合,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有效降低工作中的部门协调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进行科学分工,明确监管责任。
2.在互联网时代下,一方面由于信息分享速度增快,食品安全的全民意识逐渐提高;另一方面,食品安全监管从“用腿跑、现场看”向“互联网+”智慧监管转型,从人海战术向智慧战术转变。
(二)面临的挑战
河东区食品安全水平与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与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殷切期待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从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性建设来看。食品安全是市场监管相对风险较高的领域,需要依托现有资源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
2.从产业发展和从行业整体情况看。我区食品产业规模偏小,龙头企业数量不足,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偏低。行业自律机制不健全,企业诚信守法观念和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
3.从监管对象看。随着市场形态多样化、经营方式现代化、市场竞争激烈化,食品领域违法行为更加多样、更加隐蔽,违法手段更加复杂,影响安全的因素呈现多样性、复杂性,新旧风险隐患交织,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期性、艰巨性不断增加。
4.从监管风险来看。食品安全风险愈来愈具有系统性和全局性特征,已关乎到基本民生问题、社会问题乃至政治问题,成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产业体量巨大而质量不高,安全管理水平正在提升但仍相对薄弱。食品安全问题言论多、传播快、辨识难,信息不对称,极易发酵扩散,容易引起公众恐慌,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
三、“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发展目标
1.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批次/千人。
2.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完成率不低于97%,日常监督检查完成率100%,问题发现率30%,问题整改完成率100%。
3.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100%。
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报告率100%,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100%全覆盖。
5.明厨亮灶覆盖率100%。
6.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入场销售者建档完成率100%。
7.辖区群众食品安全工作知晓度75%以上、支持率85%以上、满意度70%以上。
8.2020年底完成天津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初评工作,2021年底完成国家级验收。
(二)“十四五”食品安全主要工作任务
1.落实“四个”最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完善食用农产品相关经营主体基础数据库,监督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与记录等义务,确保“十四五”期间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数据库完整,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入场销售者建档完成率100%。
(2)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强化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实施《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风险问题报告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制度,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出厂检验管理为依托,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十四五”期间内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覆盖率达50%
(3)加强食品经营监管。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思想,全面梳理食品经营环节风险隐患点源,查找漏洞盲区,边排查边整改,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开展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十四五”期间内以每年改造1000-1500户的提升速度规范全区“三小”行业,直至全覆盖。
大力推动食品经营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组织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创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内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区级示范店每年培养10家,市级示范店每两年培养1-2家。
(4)加强特殊食品监管。实行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各类载体,多层次、全方位加强特殊食品教育引导,鼓励媒体开办特殊食品安全栏目,持续推进特殊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等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明白消费。
(5)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以发现问题、排查隐患为基本原则,紧盯高风险食品品种、项目和区域,紧紧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及时核查处置。每年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不少于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要达到100%。
2.攻坚行动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1)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春秋两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和学校配餐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严防校园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压实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鼓励家长参与监督。指导学校食堂、学校配餐单位建立安全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鼓励学校食堂实行集中用餐信息公开。
(2)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将食品摊贩纳入风险分级管理,实施规范化日常监督管理。排查网络餐饮安全风险隐患,加大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线上监测、线下检查。推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贴食安封签工作。全面推进学校食堂和学校配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继续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内容培训。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将两千余户食品摊贩全部升级改造达到食品经营许可水平。
(3)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重点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规范保健食品标识和标注警示用语,加强标签、说明书管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对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要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职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2.落实经费保障。将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我局财政预算,保障必要的监管执 法条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3.强化指导衔接。积极推动“互联网+”智慧监管建设,不断规范业务流程,整合数据资源,加强培训指导。
4.严格督查评估。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食品经营企业和监管干部开展“双员双查”。“双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属地食品安全网格巡查员,“双查”:查企业自查情况(食品安全自查表),查监管干部日常监管情况(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压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市场部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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