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5年消费维权发展报告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1-19 16:45


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5年消费维权发展报告

 

2015年,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坚持消费者至上、消费维权是重要使命的理念,始终把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核心要求,努力形成维权有力、临管有序、队伍有为的有效机制,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为推动河东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受理咨询、投诉、举报基本情况

(一)局投诉举报中心受理咨询和投诉举报情况

今年1至12月,河东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投诉和举报2456件。其中,投诉2054件,同比上升25.2%;举报402件,同比上升13.6%(见图一),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73万元,投诉举报办结率为96.3%。


1.按投诉类别划分。2015年受理的消费投诉中,商品类投诉占58.2%;服务类投诉占41.8%。

2.按受理渠道划分。2015年受理的投诉举报中,委投诉举报中心(12315、12365、12331)分拨2456件,占100%;局消保科、各监管所直接受理0件。

3.今年位居前列的商品类投诉(见表)

商品名称

投诉量(件)

占商品类投诉比例(%)

占投诉总量比例(%)

与去年同期相比(%)

热点商品



食品

205

17.2%

10.0%

+45.4%

乳制品、其它食品、烘焙食品


家用电器

197

16.5%

9.6%

-5.3%

电视、冰箱、空调、家用小电器


家居用品

183

15.3%

8.9%

-10.7%

家具、厨房用品


服装、鞋帽

102

8.5%

4.9%

+50.0%

鞋、外衣、裤子


装修建材

79

6.6%

3.8%

-19.4%

门窗、地面材料


通讯产品

78

6.5%

3.8%

-3.1%

移动电话及配件


其它商品

73

6.1%

3.5%

+143.3%

其它商品


烟、酒、饮料

70

5.9%

3.4%

+75.0%

酒精包袱、非酒精饮料


保健品

48

4.0%

2.3%

+200.0%

保健品


4.今年位居前列的服务类投诉(见表)

服务名称

投诉量(件)

占服务类投诉比例(%)

占投诉总量比例(%)

与去年同期相比(%)

热点投诉对象



餐饮住宿

169

19.7%

8.2%

+156.1%

餐饮、住宅


专业技术浴

135

15.7%

6.6%

+400.0%

摄影、庆典


美容美发洗

128

14.9%

6.2%

+66.3%

美容、美发、洗浴


其他服务

115

13.4%

5.6%

+187.5%

其他


文化娱乐体育

82

9.5%

4.0%

+32.3%

健身、参观、旅游


销售服务

80

9.3%

3.9%

+42.9%

零售、加油站、优惠卡


制作保养修理

49

5.7%

2.4%

-63.4%

车辆维修、电器维修


(二)区消费者协会受理咨询投诉情况

今年1—12月份,区消协共受理咨询520件、投诉 38  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其中,咨询同比下降23 %;投诉同比下降65%。

1、按咨询类别划分。2015年受理咨询服务520件,占受理总量的93 %。其中,维权咨询占26%;关注热点商品和服务咨询占72%;不属于区消协受理范围的占2%。

2、按投诉类别划分。2015年受理的消费投诉中,商品类投诉占48%;服务类投诉占50%;其它的占2%。

3、按受理渠道划分。2015年受理的消费投诉中,市消协受理后网上分拨来3件,占4%;来人上门 72件,占68%;电话咨询后受理 11件,占28 %。

4、按解决途径划分。2015年受理的消费投诉中,区消协解决 38件,占100%;区消协受理后划分给区消协联络站解决的 0件。

5、今年位居前列的商品类投诉为家用电器。前五类商品投诉与去年相比,呈下降趋势,具体情况:

(1)家用电器同比下降5%。其中,电视机4件,占10%;空调1件,占3%;洗衣机1件,占3%;电热水器1件,占3%;电冰箱2件,占6%。

(2) 通讯类商品投诉下降3%。主要为移动电话计2件,占100%。

(3) 家用类商品投诉同比下降30%。其中,家具3件,占69%。

(4)服装鞋帽类投诉同比下降35%。其中,鞋帽类2件,占100%。

(5) 交通工具类投诉同比下降50%。其中,汽车2件,占40%;电动自行车3件,占60%。

6、区消协系统受理咨询、投诉基本情况。2015年,区消协系统受理消费咨询投诉520件。其中,区消协520件,占100%;

二、认真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治理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局消保科针对专项治理工作,拟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标准、时限等。针对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霸王条款、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欺诈消费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侵权行为,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重点领域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增强舆论宣传力度,及时在“一会两站”的公示栏内发布消费教育与引导专刊和“消费警示”。通过宣传消费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截止目前,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486人次;检查经营户1200户次,开展消费引导活动8次,发放宣传材料2065份。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按照“先立后调、先调后立”方法,加大重点领域侵权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今年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8件,罚没金额58.47万元。

三、发挥12315职能作用,积极搭建服务平台

1、受理分拨12315、12365、12331投诉举报。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快速受理、快速反应、快速处理”的要求,认真受理解决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止12月15日,全局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456件,投诉2054件,举报402件,办结2366件,办结率96.3%,挽回经济损失41.73万元。

2、每月对12315投诉办结案件回访。根据《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电话方式,每个月对符合《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回访办法》中回访要求的投诉案件进行了回访。今年共回访投诉案件330件,满意率100%。

3、对投诉举报数据进行研究分析,撰写《投诉举报工作分析》。投诉举报网络平台是分析市场态势的一个重要窗口,每月推出一期《投诉举报工作分析》,针对投诉举报问题分析其存在原因,总结其形成特点,并附有工作提示,以便基层监管所参考。

四、充分发挥网格化巡查作用,妥善处理央视315晚会曝光商品后续工作。

分局按照网格化监督的设置和人员安排,集中时间和力量,对辖区内乳粉的三聚氰胺指标,食品的甜蜜素、山梨酸钾、苯甲酸钠等及豆制品的二氧化硫,蜜饯的二氧化硫,凉粉和凉皮的硼砂项目进行检测。针对辖区3家加油站开展了计量专项检查,对2家超市及1家茶叶专营店开展了地理保护标志检查,对2家民用成型煤生产企业、6个定配眼镜店开展了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对“3.15”央视曝光的天津市宝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小病大修”的问题,我局值班人员当晚向局领导进行汇报,落实反映的企业系大直沽监管所辖区内企业,局领导及时派执法人员至该企业进行情况核实,并做出处理,同时,对辖区内的夏利、比亚迪和东风日产4S店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曝光问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注意保留好执法痕迹,如实记录检查查情况。此次监管工作,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159人次,检查经营者共221户次,切实维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及时召开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交流研讨会,提高干部执法办案能力

为不断提高工商所调解干部法规意识、调解能力和工作经验,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交流研讨会。会议围绕“疑、难、特”案例进行交流研讨,剖析疑点难点、解析法规运用、探讨借鉴意义。案例涉及网上购物消费、预付卡纠纷、以免费检查名义向老年人售卖保健食品、高档汽车美容纠纷、商品房买卖、美容纠纷、移动通信店虚假宣传服务纠纷、市场计量器具缺斤短两等方面问题。各监管所围绕案例,从案例基本情况及其特点难点、处理经过、法规适用及体会启发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总结剖析,并对类似的、潜在的一些案例举一反三深入研讨,切实把案例吃透、解透。通过研讨交流,起到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作用,收到良好效果。

六、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新消法》,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有效提升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第二年,为深入抓好新《消保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局消费维权工作更好的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消保科组织了新《消保法》培训讲座(350人次)、消费维权经验交流现场会、可爱多儿童摄影群访群诉问题总结分析会,印制新《消保法》宣传册(10000份)、组织召开相关行业协会(商会)专题座谈培训会(400人次)、新《消保法》宣传进社区活动(20次, 1000余人参与活动)。通过学习宣传,大力推进了“一会两站”和 “五进”维权站建设,切实发挥基层维权网络在解决消费纠纷中的作用;强化投诉举报中心数据综合分析和研判能力,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行业行为以及消费者科学消费提供参考,确保新《消法》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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