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加快推进法治部门建设的意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强化执法监督为突破口,结合“三局合一”工作实际,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对重点考核项目的推进力度,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就我局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1、落实商事制度改革,运用“互联网+”推行名称自主申报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同步办理,实现从“面对面”向“键对键”转变。确定专人负责企业登记网上申报初审工作,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实现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不超过1.5天,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截至目前,共有3610家企业通过天津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申请网上登记,其中,1398家企业符合登记条件,申报成功;有354家企业申报简易注销,占全部注销企业的30.2%。
2、放宽市场准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和服务供给水平。以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向深度广度拓展为主线,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严格把握政策要求,落实减事项、减要件、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的“五减”改革,大幅度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行容缺受理承诺和筹建证明制度,严格要件审查要求,推行“先证后核”制度。
3、落实“多证合一”制度改革。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多证合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局制定的100项重点工作,简化办事程序,重复信息不再采集,能通过网络核验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同时,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配合市审批办、市监管委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强对营业执照的统一规范管理。
4、推进“互联网+审批”,落实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及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一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广泛宣传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便利性,确保社会公众熟知了解名称自主申报及企业登记网上办事流程;二是创新服务手段。发挥登记场所自助服务区的功能作用,提供实际操作层面的咨询指导;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软件培训,鼓励和帮助申请人学习和熟练使用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完成网上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真正实现“登记网上办、领照见一面”。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引导下,今年以来,新设立市场主体3968户,注册资本:167.11亿元。变更4009户,办理企业迁出263户,迁入142户,各类内资注销企业1172户;办理多证合一的各类换照企业120户;办理国有企业改制35户;办理公司股权出质登记32户;企业设立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保证在1.5天发照。
(二)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
按照市场委制定的2530项权力清单,认真组织落实。及时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依法增加、取消、修改行政职权。
(三)强化市场监管职能。
1、为了完成好2018年度河东区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活动,按照市场委要求,我局制定了《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开展2018年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及登记事项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公积金中心、区档案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办、区商委、区发改委、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执法大队)、区安监局、公安河东分局、区房管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管理所)、区民宗办、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区市容委、区教育局、规划河东分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参加检查成员单位11个,随机抽查的被检查企业125户,其中实际检查企业25户,注销企业3户,注册地查无此户企业97户。本次双随机联合检查累计参加检查人员347人次,其中市场监管局参加检查人员50人次,其他机关参加检查人员297人次,累计检查项目539项;未发现问题项目530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教育整改项目9项。实现了检查人员参检率100%,检查结果回填率100%。
2、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河东区市场监管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我局制定了《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暂行办法》。依职权对依法施以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及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河东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权责清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局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了《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河东区环境保护问题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河东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内部督察督办工作方案》等文件,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规定了整治重点区域和时限,采取长期推进,长期有效的方式予以开展落实。
自2018年1月至今,共收到区环保组转办的天津市环保件14件。经查,举报问题成因皆为嫌违章占道经营或者已取得证照等情况,经沟通协商后,及时退回6件无需回复。剩余8件环保件,我局都作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进行了及时回复和办结。
(五)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为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工作,我局把该项工作作为2018年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试的重点考核目标,要求相关业务科室、稽查大队及各市场监管所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截止到12月28日,2018年共录入执法检查信息3769条,一般程序案件292条,简易程序案件151条。除去无管理相对人和市场委职权等合理缺项外,履职率为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对于委法规处要求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我们均能按照要求,认真研究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征求意见。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我局于今年对《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对议事决策清单进行了修订,全部“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委议事决策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对议题酝酿、议题把关程序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并已向市市场监管委备案。
(二)加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根据《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要求,我局《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津市场监管东[2017]109号),规定了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为我局专职法律顾问,聘请了有职业资质的专职律师作为我局的兼职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行政诉讼和重大法律决策相关工作。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责任追究。
对《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党政议事决策范围和议事决策程序,做到应上会全部上会,该上什么会上什么会。
全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49次,对270项(含“三重一大”事项)议题进行了研究决策;召开局长办公会26次,议题148项议题,有力保证了局党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为确保我局制定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从源头上防止行政垄断和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按照市场委要求,我局制定了《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局内工作程序》(津市场监管东[2017]129号),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严格规定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按时理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的执法人员信息,包括增加、退休、调离等。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一是严把案件审核关,行政处罚案件遵循法定程序,做到违法事实认定清楚、定性准确、证据充分,案件核审率达到100%。根据案件核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提出的疑点难点,面对面与干部们进行沟通或通过OA网络平台及时进行提示、沟通和指导,为执法办案提供法律支持。二是结合委机关下发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我们认真分析,逐条研究。及时做出指导,强调了行政处罚案卷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使我局的案卷制作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法规科发挥法制纽带作用,为基层执法办案做好服务,加强对基层监管所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办案程序,规避执法风险。
2、我局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抽取案件检查时没有发现自由裁量权使用问题。
3、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我局制定了《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办案有关问题的规定(暂行)》(津市场监管东〔2016〕1号)和《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办案有关问题的规定》(津市场监管东〔2017〕96号)文件,各部门对于接到的投诉举报案件本着谁接到谁处理的原则,杜绝执法部门推诿扯皮。没有因执法权限不清,未及时通过协调机制解决,导致的不作为不担当和行政败诉的情况发生。
(三)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行政执法程序正当,适用法律正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1、为了保证及时、规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有效落实疑难、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我局制定了《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津市场监管东〔2015〕84号),完善了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定期召开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就两法衔接问题进行研究,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联系制度的顺畅与有效。邀请司法机关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有关法律规定,提高对违法与犯罪行为界定的能力。
为加强我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工作,我局与检察院、公安局、食安办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河东区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信息通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前会商制度的关施意见》(津东检发【2018】27号)。
为进一步强化我局和检察院的协作配合,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针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这理局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办法》(津东检会【2018】1号)。
2、对于需要移送公安机关的涉嫌犯罪案件,严格按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规定》的要求,严格履行各类审批程序,填写有关文书,在规定地时限内移送公安部门。2018年,全局共移送公安涉嫌犯罪案件7件。
3、按照市场委和区法制办要求,根据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及时更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职权信息。
4、按照市场委要求,均在期限内报送复议、诉讼相关材料。未发生因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案件。
(四)扎实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工作,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了《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营造良好环境为企业家服务的措施》和《河东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工作方案》,组成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双万双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业务科室及十二个监管所,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深入一线,坚持项目化、具体化服务,协力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质量变革、净化市场环境,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从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将“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全区新设立各类企业4952户,同比增长41%,新增企业注册资本约240亿元;新增个体工商户6676户,同比增长23%。我局始终把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放在首位,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为企业服务、让企业满意上,通过多种途径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对双万双服平台涉及企业的33个问题,及时解决,满意率均为100%。
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普法工作计划》(津市场监管东〔2018〕248号),主动服务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双万双服促发展”,深入企业及时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为做好我局的执法信息公示,2018年重点围绕“图片新闻”、“工作动态”,“行政权力公开”等栏目进行按期按时更新维护,在河东区市场监管局网站共更新图片新闻、2530项权责清单、工作文件、办事指南、消费警示信息等百余条,执法信息已全部按时录入。
2、为使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的信息及时性,我们规定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完成立案(受理)、调查、审核、决定和执行等每个行政处罚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将执法文书、证据材料等相关信息归集到平台;行政检查相关信息3个工作日内归集到平台。信息归集到平台时间与立案时间、检查时间最多不超过30天,做到录入及时。
(二)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
1、为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检查记录文书,我局统一印制了《执法检查记录表》和《执法检查记录台帐》,并要求各部门将记录表拍照或扫描后及时上传至执法监督平台,以保证数据规范。
2、为提升使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信息和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定期召开相关执法部门的培训会议,就系统的安装、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等进行了机算机演示讲解,边上机操作,边回答提出的问题。并定期就录入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进入交流和探讨,共同摆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各个执法办案部门确定一名具体录入人员,具体负责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录入工作,保证平台有关工作扎实开展。本着“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将归集工作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归集的行政执法信息应当符合数据规范并做到真实、合法、准确、全面,能够真实反映执法活动的全过程。
(三)深入推进重大执法规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充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量。
1、我局制定了《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津市场监管东〔2017〕95号),全面开展了三项制度实施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审核了84件重大案件,罚没款423.4万元,根据案件核审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真分析,逐条研究,面对面与干部们进行沟通或通过OA网络平台及时进行提示、沟通和指导,为执法办案提供法律支持。所核审的重大案件未发生行政败诉案件和被委机关撤销案件。
2、按照“三项制度”方案要求,我局法规科配备了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职法制审核人员。确定1名通过国家律师资职业证考试人员为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公职律师。
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委文件规定“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法规科设兼职审核员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东【2018】324号),2名拥有律师资格证人员作为法规科兼职审核员。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主动监督。
1、我局定期查看行政执法平台的信息预警信息,并提出监督意见。每月主动抽样监督行政执法信息不低于5%,并提出修改意见,重大案件监督达到100%,督促各录入部门做好落实。
2、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关于做好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衔接的通知》要求,我局做出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前,都经过有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审核。
(二)积极配合做好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配合市场委做好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完善工作,严格落实平台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平台正常运行。
(三)严肃追究行政执法违法责任。
我局严格执行了《天津市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行政执法违法责任。今年共有4名工作人员受到了警示提醒和告诫约谈处分。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切实强化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1、2018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6起,办结20起;组织并协助办理我局行政诉讼案件19起,办结19起,没有发生败诉和被撤销案件。依法行政是避免诉讼发生的基础,是应诉获胜的保障。为确保行政行为依法合规,我局从建章立制入手,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为行政行为“画线”、“立标”,用制度的硬约束,确保提供的每一条证据都有法律依托,每一项行政决定都有理有据。
2、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法院做好行政诉讼审理工作。我局黄葆红局长和法规科科长出庭应诉3起“虚假注册登记”案件。今年以来,我局对行政诉讼工作非常重视,局长黄葆红、副局长罗中棠多次出庭应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倾听老百姓的诉求,既是深入群众的要求,也增加了行政机关的威信,还使群众看到了政府解决纠纷的诚意和决心,有利于从根源上化解矛盾。
(二)健全行政调解机制。
受理分拨网上投诉举报。按照市场监管委“快速受理、快速反应、快速处理”的要求,认真受理解决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止目前,全局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8374件,其中投诉6597件,举报1777件,办结7727件,办结率92%,其中争议金额883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98.23万元。
八、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为切实落实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我局特制定了《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意见》(津市场监管东党〔2017〕62号)。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把握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真正把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
2、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更好地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我局制定了《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东〔2017〕186号),成立了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将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并入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二)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1.健全干部考察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考准、考实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考察机制,多渠道、多维度考察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情况。
2018年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在干部考察方面,充分利用2018年年初19名正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2018年度4次平时考核、2017年度考核、2017年度录用32人转正定级考核的契机,深入基层市场监管所,了解一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通过了解被考察对象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所在市场监管所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在办案质量、案卷制作规范性、案件办理时效性、罚没款在全局的排名情况,多维度考察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与驻局纪检组、局“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办公室建立联动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了解,对涉及到对执法干部的进行组织处理的,做好相关登记,以此多渠道考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将依法、依规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标准。
2.综合运用工作调研、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渠道,注重了解干部是否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熟悉依法行政工作、有法制工作经验等方面工作。
通过不定期开展调研,4次平时考核,2017年度考核等方式,摸排有法律专业背景,目前我局拥有法学、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99人,持有律师资格证共3人,对熟悉依法行政工作、有法制工作经验的人员,建立了法治人才数据库。
3.加大对依法履职干部的提拔力度,在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特别是重视法制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对专门从事法制工作人员的使用、交流、任用。
河东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着力注重对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注重法制干部队伍建设,全年轮岗交流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11名。2018年1月提拔19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其中法律、法学专业人员10名。2018年5月3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共有3名法律、法学专业背景人员,18人在所在部门长期从事依法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人员。
4.对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或违法违纪的,依纪依法处理。
截止到目前,并未收到我局干部不依法办事、法制观念淡漠情况的相关举报线索。
(三)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以及法制队伍建设。
一是实地参与培训。组织局19名处级领导干部分四期前往天津大学参加委“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脱产培训班”;组织3名处级干部和1名组织人事干部参加全市干部专题研修班;选派1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十六期地市局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培训班;组织处级干部分期分批前往市市场监管委观看纪律教育专题片《铁纪强军》;同时,建立处级干部学时登记台帐,做好全体处级干部学时登记工作。选派我局5名科级干部参加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为进一步推动全局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质量,针对我局目前在执法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局分别在9月份和10月份邀请了得依律师事务所张建安同志到局授课培训,局领导班子全部参加。讲授内容紧贴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结合真实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有效的将执法风险降到最低。
二是开展集中面授。组织局全体处级干部及党建工作科、纪检监察科和组织人事科干部参加了市市场监管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视频讲座;组织全局女同志、共青团支部青年干部参加“关爱女性,关注健康”主题讲座;组织召开《基层市场监管所监管业务指导书》(征求意见稿)动员部署及相关业务条口培训会。同时,做好2018年教育培训完成情况统计,对本单位自行组织的面向系统内部人员的教育培训项目进行了梳理和统计,总结和探索培训经验,收集和整理意见建议。
三是鼓励自主选学。申请新增7名处级干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学员用户名,按时提醒处级干部参加全市干部专题研修学习,完成区局处级领导干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手机端、电脑端的全部学习任务;组织全局145名干部报名“2018年度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基层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网络培训班”,截止11月底,已全部提前完成全年培训;组织46名“四品一械”及基层监管所监管干部参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干部网络学院培训;组织18名监管干部参加2018年上半年质检系统综合素能网络培训。
(四)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普法工作,结合我局“七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津市场监管东〔2018〕11号)。
1、建立了普法责任制,要求全局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抓好各自主管的业务领域、业务条线的普法工作。
2、建立了普法责任清单,根据法定职权明确相关普法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普法主体、普法内容,将普法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法对象、责任部门等,以清单的形式公布。
3、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宣传
一是为进一步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切实维护好辖区内消费者的各项合法权益,3.15期间各市场监管所深入辖区内多个商场、超市、药店、社区等进行消费者维权活动宣传。一是对辖区内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消费行为集中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要求经营者及市场主办开展经营行为自查,从源头上杜绝虚假宣传、强买强卖、以次充好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二是在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超市入口处搭台设点,向市民发放宣传单及宣传手册,积极宣传新《消保法》,并向广大市民普及12315和8890热线;三是深入社区,特别针对老年人维权意识薄弱的特点,向辖区内老年居民现场讲解各类常见的消费陷阱,受到居民一致好评。
二是在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和“双十一”“双十二” 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工作中,积极宣传《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知法、守法,自觉履行义务、公平诚信交易。
三是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走访辖区爱琴海、未来广场、红星美凯龙等经营企业,普及产品质量、缺陷召回、生产许可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通过宣贯法律、耐心引导,采取约谈、现场指导等方式,使企业认识到自身工作存在的失误,及时进行整改。二是走访辖区蓝天、一机床、直沽酿酒等生产企业,普及名牌管理办法、质量奖管理办法、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等质量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辖区生产企业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引导企业参与“质量月”活动,使企业能够明确质量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产品质量。
四是为扩大辖区内消保宣传阵地,切实提高广大居民的消费维权意识,丰富消费者维权手段,各监管所携手所在社区党委开展消保宣传。本次消保宣传以讲座形式开展,分别从保健品消费陷阱、普通商品退换货规定、消费争议处置方式、消费维权手段等四个方面为广大居民作了详细陈述,并在讲座之后组织同行党员为居民现场答疑解惑。此外,为引导辖区群众特别是老年消费群体健康、合理消费,提高消费陷阱辨识能力,避免上当受骗、人财两空,联合消协在社区开办了老年消费教育大讲堂。帮助老年朋友们辨别不良商家打出的“亲情牌”、“专家牌”、“科技牌”等糖衣炮弹,并向广大居民普及了《食品安全法》、《消保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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