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亿润线缆(天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线缆案 | 亿润线缆(天津)有限公司 | 9112010275814431150 | 高春祥 | 津市场监管 东质 罚〔 2018 〕 44 号 | 2018年2月26日接到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转来亿润线缆(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规格型号:ZR-RVV2X2.5)不合格的案件线索移转通知。经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所检项目中(1.印刷标志检测2.导体电阻)不符合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报告编号:No:nmgs-北京建材院-20170705)。亿润线缆(天津)有限公司作为产品生产者对该检测报告无异议,不要求复检。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电线电缆由亿润线缆(天津)有限公司委托饶阳县通信电线加工生产,共计52捆(100m/捆)。每捆成本价为90元,销售价110元,货值5720元,共获利1040元。我科于2018年2月28日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同规格电线电缆(规格型号:RVV2X2.5)13捆(100m/捆) ,当场予以查封。随后委托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进行质量检验。经检 验,标志内容检查项目不符合JB/T8734.3-2016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报告编号:TQT09-0290-2018)。该公司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要求复检。经查,该批次电线电缆共计13捆(其中一捆用于检验),成本价为180元,销售价为200元,货值2600元还没有销售。两批次产品货值总计8320元,共获利1040元。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涉案药品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 四十九 条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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