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顺航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吊销营业执照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6-14 16:27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顺航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吊销营业执照案 天津市顺航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120102000054826 
王立明 津市场监管东桥罚〔 2018 〕100 号 当事人自2013年以来连续四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1、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0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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