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科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7-13 15:01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中科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天津中科医院 52120102598723309N
苏进华 津市场监管东商广罚〔2018〕   91 号 广告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不符,大部分内容未经审查。广告内容有:宣传介绍了中药减肥、埋线减肥、针灸减肥、拔罐减肥、中医磁络化脂疗法5种减肥诊疗方法的效果和特点;王桂珍、张燕丽、张海燕、王利珍4位减肥医生的基本情况、擅长的治疗类型,并附有4位医生的照片。5位在其医院进行减肥治疗的患者的成功案例,并附有患者的照片及在其医院治疗减肥前后的对比照片。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发布违法广告的构成要件。 罚款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主动履行,15日 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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