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宇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含绝对化用语广告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7-08 17:39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宇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含绝对化用语广告案 天津宇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1120102300361991K 陈静 津市场监管东常罚〔2019〕200号 当事人于2018年在官网录入产品相关广告时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表述,上述行为满足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行为的构成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 罚款2000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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