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宇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含绝对化用语广告案 | 天津宇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120102300361991K | 陈静 | 津市场监管东常罚〔2019〕200号 | 当事人于2018年在官网录入产品相关广告时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表述,上述行为满足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行为的构成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 | 罚款2000元人民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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