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兴民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8-30 16:33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河东兴民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天津河东兴民医院有限公司 ####### 李新谍 津市监东新罚【2019】241号 2019731日,我局接到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津市监开稽移【20192-5号),反映天津河东兴民医院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201986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许可证,现场未发现其他违法广告行为。为进一步调查,201989日询问当事人,制作了询问笔录。经查,当事人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在2019331日发行的今晚报第二版右下角发布了“独特专治-静脉曲张、脉管炎、下肢闭塞性动脉硬化症”的广告。2019328日当事人与天津市今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告承揽合同,广告样稿由当事人提供,广告发布费200元。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82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