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公积金中心《关于扩大简易注销试点完善企业注销便利化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政务〔2021〕1号),秉持“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降低企业注销成本,压减注销周期,现将我区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政策通告如下:
·进一步压减企业简易注销周期
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由45日压缩至20日,推广滨海新区和宝坻区开展的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缩短企业简易注销的办理周期。
·简化营业执照、公章遗失提交要件
市场主体申请注销业务时,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市场主体可持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及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直接办理注销登记;企业公章遗失的,经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确认,可免于在申请材料上加盖公章。
·简化股份合作制企业注销材料
股份合作制企业注销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执行。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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