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试行)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综(2017)1号要求,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开展了157批次抽样检测。经过检测,所检批次样品受检项目中148批次均合格,10批次不合格。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天津市食品(食用农产品)区级监督抽检129批次合格产品信息.et
附件2:天津市食品安全区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19批次产品信息.xlsx
附件3:天津市食品(食用农产品)区级监督抽检7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 .xlsx
附件4:天津市食品安全区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3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 .xlsx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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